商务部公告:纺织品剩余出口配额可重新招标
业界期盼许久的《2006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协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上周末出台。昨天,商务部对外公布的《公告》显示,商务部将就“剩余出口配额”进行“重新招标”,但仅限已中标且交纳过保证金的企业参与。业内人士表示,商务部的新办法较为合理,有利提高配额的使用率,并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
《公告》称,允许在8月5日前上交公开招标配额数量且已经交纳中标金的企业参加协议招标。所谓协议招标,就是在其最高投标数量的限制之内,以不低于最低投标价的价格进行招标,其本质就是有偿分配,相对于“价高者得”的公开招标。
在今年4月配额招标时,激烈的竞争和“热炒”推高了中标价格,但此后市场上的配额价格大幅跳水,远低于当初企业的中标价。在此局面下,配额使用率至今不足40%。很多企业不愿承受同市场价“倒挂”的中标价,放弃了中标的配额,这些未交纳保证金的配额被商务部收回,而这些企业也被取消了今后两年的投标资格。
昨天,第一纺织网销售经理马正午解释,重新招标对已交过中标保证金的企业较为有利。因为通过重新招标,这些企业可以比原来低的价格拿到自己中标的配额,还能以比较低的价格获得其他企业“废弃”的配额。
原国家纺织工业局行业管理处处长、现第一纺织网总裁樊敏告诉记者,在此办法下,交过保证金的企业预计将比原来省下65%的配额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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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