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快投资结构调整 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3日电(记者苏万明)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以改变山东省投资领域存在的问题,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比重不高,传统行业和基础产业比重大;有的地方执行产业政策不严肃、审查把关不严,仍然新上了一些能耗高、污染较重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有的地方新上项目不遵循基建程序,严重影响了投资和项目管理秩序等。
通知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保持投资平稳增长。各地、各部门继续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跟踪协调在建重点项目。加强筛选论证,重点储备有利于山东省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以及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关停能耗高、污染重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
同时,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加快投资结构调整步伐。山东省将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轻的项目投入,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加大服务业投入,加大社会发展的投入,加快发展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推进投资结构的优化升级。从严控制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煤炭、电力、纺织行业以及高档房地产、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城市广场等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对限制类新建项目禁止投资。
通知还要求严控制项目建设用地,强化和完善土地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按规定预审或未通过预审的项目不予批准农用地转用。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审批。同时,严格依法审批各类建设用地,优先供应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行业及项目用地,对国家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另外,通知还要求控制基本建设贷款投放,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各地、各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对各类打捆贷款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将立即停止与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签订新的各类打捆贷款协议或授信合作协议。对已实施的打捆贷款要进行拆分、完善,逐步规范运作模式。对已经签订的授信合作协议,要依法合规操作,逐笔采取重新落实担保抵押等多种保全措施。加强贷后管理,防止贷款企业擅自变更贷款用途和"短债长用"。
通知强调把握好政策调控尺度,确保房地产贷款合理增长。严禁对资本金不落实、经营管理不规范和"四证"不全、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35%的项目发放贷款。防止用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