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都发虎威揪出“李鬼” 商标侵权案终审胜诉
利用“企业名称”相似优势,巧借“名牌产品”招商,并在产品包装、商标上大打“擦边球”。近日,历时一年之久的“虎都(中国)服饰有限公司诉广州虎都商标侵权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判决中告罄:广州虎都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赔偿虎都10万元人民币。宣判后,虎都副总经理吴越告诉记者:商标侵权是一种恶劣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对此虎都坚决予以打击。
虎都作为香港虎都集团在国内独资兴办的大型服装企业,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多项殊荣,然而,在庞大的销售网络和强劲的市场动力带动虎都品牌迅速走红的同时,一些商家的“擦边球”频频打向虎都。2005年,虎都发现一家名称为“广州虎都”的企业,及其济南销售商池某在产品、店面店头及招商广告中直接使用或放大使用“虎都”字样,从事商业销售和招商行为。此举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和加盟商,并侵犯了“虎都”商标专用权,虎都与其沟通未果,遂一纸诉状将“广州虎都”告上法庭。
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注册商标为“HUCHENG”,却在经营中将“虎都”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用,此举具有利用他人商标既存知名度和良好商誉的主观故意,误导了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广州虎都”侵犯虎都的商标专用权事实成立,应立即停止侵权,并向虎都赔偿。原告不服判决,随后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近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将这起维权案办成了“铁案”。
对于商标侵权一事,虎都(中国)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越十分气愤,他说,作为中国男装的知名品牌,“虎都”一直深受消费者喜爱,可是自打“李鬼”出现后,不仅使虎都近20年积淀起来的品牌信誉受到严重侵害,企业蒙受巨大损失,更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类行为虎都将不惜代价严厉打击。
另外,据虎都市场部温经理向记者透露,发现这一事件后,虎都高层十分关注,在通过法律途径打击侵权者的同时,积极建立虎都品牌保护机制:通过加强渠道管理、市场监控并与各地工商部门积极配合以保障虎都品牌和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日前,虎都已向各地子公司和经销商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他们加强对地方市场监控的同时,严禁查处广州虎都以及其他造假厂商的销售网络及产品,誓把“维权大战”进行到底。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近年来,由于消费者名牌意识的崛起,一些“傍品牌搭便车”的现象充斥市场。这些不法者不仅在产品名称上使用知名品牌或与之易混淆的商标,甚至在对外宣传上都“刻意”模仿知名品牌,这种行为不仅背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践踏了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更隐瞒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给合法品牌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虎都维权胜利是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表明我国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意识正在增强,更给其他企业维权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