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原产地证书就有关税优惠 浙企少付2900万元
日前,杭州的一家麻纺织公司出口到韩国一批货值1.5万美元的亚麻纱线,凭着公司拿到的《曼谷协定》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在韩国海关享受到1.8%的关税优惠,出口成本降低了2241元人民币。据悉,今年我省检验检疫部门共签发2973份曼谷、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为浙江产品进入亚洲他国海关减免了2900万元的关税。
目前,我国已签署或加入的区域贸易协定有《曼谷协定》、《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新西兰贸易与经济合作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等。在各有关协定中,我国出口到相关国家的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只需提供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便可享受比普惠制更为优惠的关税减让待遇。
今年我省累计签发2973份曼谷、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总货物价值为7222.59万美元。其中曼谷优惠原产地证书1830份,东盟证书1143份,《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签证29份。按照进口国平均关税下降5%计算,浙江省企业出口贸易已获亚洲国家减免进口关税29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效益,提高了浙江地区产品在亚洲市场上的竞争力。
有关人士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发达国家相继对我国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实施“毕业”制度,普惠制的关税减免空间十分有限。同时,基于普惠制的非互惠性和动态性,发达国家终将彻底关上普惠制的大门。而相对于普惠制的非互惠性,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的关税优惠是对等的,它有利于促进各成员间的贸易互补,增强经济发展与协作,因此,对各国的吸引力极强,必将成为原产地证领域的“后起之秀”。
据了解,为帮助企业签发曼谷、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浙江检验检疫部门专门开通了受理申报窗口,为可享受区域性关税优惠制度的企业从注册、审核、签证等环节,提供主动、便捷、快速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在一周内完成从企业注册到证书申请的全过程,对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签发做到“随到随签”;同时还将加大知识普及,使更多的企业了解、掌握新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