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http://www.texnet.com.cn  2006-10-25 10:15:16  来源: 收藏
华兴纱管

  为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加强棉花市场监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颁布实施了《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对加强棉花市场监管,维护棉花正常流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近年来推行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后,原《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
    这次颁布的新《办法》是按照“放开收购、管住加工、规范市场、保证质量”的原则制定的,与原《办法》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彻底放开棉花收购。对棉花收购原则上不再实行资格认定。明确棉花收购者要承担明码标价、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收购棉花等义务。二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适应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要求,新《办法》提高了市场准入标准和加工资格认定审批条件,有利于抑制棉花加工能力的盲目扩大。三是统一资格认定标准。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统一了棉花加工资格审核认定程序。
    《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搞活棉花流通,打破地区封锁,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有利于淘汰一批规模小、设备差的棉花加工企业,实现棉花加工业的升级换代,促进产业升级和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政策法规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政策法规
进入政策法规>>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