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初步决定对中国启用反补贴法
美国商务部宣布初步决定对中国进口商品启用反补贴法。这是美国首次对来自一个非-市场经济的进口征收反补贴税。这一决定改变了美国两党联合制定的长达23年的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CVD)的政策。它折射中国的经济发展情况。
这一初步决定确定,中国制造商和铜版纸出口商收到10.90-20.35%的可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countervailable subsidies)。
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说,政府已经竭力要求我们启用反倾销法抵制非公平的中国贸易。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我们可以使用另一种贸易补救工具的地步,例如反补贴税法。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是几年前的中国。
在中国问题上,我们选择的工具范围是保证美国人得到公平的对待。去年十月提交诉讼之后,美国今天正在以行动证明,美国将继续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让美国制造商、工人和农民在竞争市场处于同一起跑线。
从2005-2006年,来自中国的铜版纸进口数量猛增177%,2006年进口金额大约在2.24亿美元。
美国商务部拥有法律权威,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征收反补贴税。1984年,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非执行美国反补贴税政策。商务部的理由是,在1980年的苏维埃-式经济中,补贴无可测量的经济影响。
在1986年 Georgetown 钢铁案例中,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支持了这一政策。此后,反补贴法就变成了针对非公平贸易手段的一个常用工具。
古铁雷斯说,布什政府将继续积极要求在解决中国问题上强行使用美国法律。自从2001年以来,我们已经发布31个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命令,相比之下,1993年和2000年期间发布24个命令。
中国的反倾销案例现在占到全部反倾销命令的25%。美国是第一个在WTO提交针对中国的诉讼的国家。2007年2月,WTO接到第二个诉讼,指责中国的个别补贴在WTO禁止的范围之内。
2006年10月,一家在俄亥俄州的美国光面纸生产商 (NewPage Corporation of Dayton)要求商务部重新审查其不对中国实施反补贴税法的长期政策。NewPage 公司的请求标志着自1991年以来,一家美国公司首次正式要求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例如中国)征收反补贴税。
联邦2月公报宣布这一决定之后,美国海关和边防保护总署将根据调查对铜版纸进口商征收现金保证金或者债券。同时,商务部宣布其对来自印尼和韩国进口纸张进行的反补贴税调查的初步结果。
来源:美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