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7年纺织配额可申请数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苏)关于做好2007年度输欧、美纺织品第二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管函[2007]048号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关于下达2007年度输美、输欧纺织品第二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为确保我省企业尽早获得业绩分配数量,经商商务部,我省确认工作将提前到4月15日截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一)请各有关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一有关信息,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信息请直接向我厅上报补充(修改)信息申请(包括企业代码和企业名称,有误的请更改在更正列中,代码或名称为空的请填报在更正列中)。
(二)根据我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7年度输欧、美纺织品第二次业绩分配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部分企业已提前做好了信息补报工作,我厅已据此在附件一中做了相应更新,该类企业无需再次上报。
二、业绩合并。若企业有以下三种情况:1、一家企业有两个以上海关编码的(各海关编码下企业名称相同);2、相同海关编码下企业名称不同的;3、企业名称不同企业海关编码也不同但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相同,而需申请业绩合并计算的,须向我厅提出业绩合并申请,并同时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三、数量确认。相关经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附件一中“确认情况”栏目,对相关数量予以确认,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外贸处)。凡在规定日期未予确认的数量我厅均视为确认。
四、数量下达。商务部将根据我省企业确认反馈情况将有关数量提前下达我省。正式分配方案将由商务部另文通知。
请各市局、集团尽快将本通知转发所辖有关企业,敦促各有关企业做好确认工作。
联系人:陈鑫、黄楹
电 话:025-57710073、57710071
传 真:025-57710084
E-mail: wmc@jsdoftec.gov.cn
特此通知。
江苏省外经贸厅二○○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