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茂纺织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20.76,0.00,0.00%)”,证券代码:000850)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从2007年4月26日到4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7 年5 月8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近期接待个人投资者电话咨询十余次,未接待任何机构投资的调研,不存在泄露未经披露的重大信息等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资产重组的意向,也未同任何公司商谈或签订涉及重组的意向书或协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 条、7.6 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截止2007年4月25日,公司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941.66万股,原始投资7941.66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同意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增资1588.33万股,共计需要资金:4765.00万元,详见公司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3月3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该项增资手续正在办理中;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原始投资额5000万元,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我公司拟以广发证券2006年6月份的每股净资产1.424元出售2,499,500股份,用于对广发证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目前, 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持有宏源证券( 37.05,0.00,0.00%)股份有限公司2203.04万股, 原始投资额3650.33万元。
4、经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以及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本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30日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20.76,0.00,0.00%)”,证券代码:000850)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从2007年4月26日到4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7 年5 月8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近期接待个人投资者电话咨询十余次,未接待任何机构投资的调研,不存在泄露未经披露的重大信息等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资产重组的意向,也未同任何公司商谈或签订涉及重组的意向书或协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 条、7.6 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截止2007年4月25日,公司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941.66万股,原始投资7941.66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同意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增资1588.33万股,共计需要资金:4765.00万元,详见公司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3月3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该项增资手续正在办理中;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原始投资额5000万元,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我公司拟以广发证券2006年6月份的每股净资产1.424元出售2,499,500股份,用于对广发证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目前, 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持有宏源证券( 37.05,0.00,0.00%)股份有限公司2203.04万股, 原始投资额3650.33万元。
4、经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以及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本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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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