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也要专业技术 江城洗衣店为何面临"清洗"
对照刚刚出台的国家行业管理办法,武汉洗染业协会秘书长董超第一感觉:江城洗染业达标率不足10%,众多中小洗衣店面临新一轮“清洗”。
据统计,我市现有大、小洗衣店3000多家,其中具有一定连锁规模和品牌效应的约200家门点。去年8月,我市成立洗染业协会,相继组建“洗染事故鉴定委员会”,制订出操作明确的“消费纠纷解决办法”。但有关人士坦言,目前只能在近百家会员单位中,实施承诺经营,推行统一、规范的行业管理。三镇多数中、小洗衣店尚处于无序管理状态。
小干洗店设备陈旧简陋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街头巷尾有的小干洗店仅七八平方米,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件,摆一台旧干洗机、加上电熨斗和熨衣板,便是全部家当。这里既是工作区,又是店主一家人的生活、休息场所,洗涤后服装也没地方单独存放。据悉,还有不少“空壳”干洗店,对送来的衣服不是直接用水洗,就是转给其他干洗店从中赚取回扣。
按新规:开设洗染店环保及设备设施不达标的,将不核发营业执照。对此,洗染协会秘书长董超介绍,目前我市至少70%的干洗店,都在使用不具备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开启式干洗机,必须进行改装。“按达标硬件初步测算,以前一两万元钱就可开一个店,现在最少得七八万块钱。”
低价竞争导致纠纷猛增
年初,市工商局12315投诉指挥中心一组数据表明,近两年,我市洗染服务投诉呈上升趋势:2005年12315共接到洗衣纠纷申诉581起,2006年猛增至1045起,增幅达80%。高居江城市民消费服务类投诉第3位。
以往由于“干洗店”没有门槛设置随便开,导致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市民张女士将自己的一件白色羊绒大衣拿到一家干洗店清洗。次日取衣服时发现,衣服被磨损且已变形,更令人气愤的是雪白的大衣被洗成了灰白色。原来,一些小干洗店根本没有干洗设备,用水洗代替干洗。
据一位干洗店老板介绍,自去年起受石油大幅涨价的影响,干洗店的洗涤原料四氯乙烯也跟着大涨,目前一桶洗涤原料已由2000多元上涨至4000多元。一套西服的干洗成本上涨至6元。尽管原料涨价了,但因市场竞争激烈,大多数干洗店并没有大幅提高洗衣的价格。为了降低成本,有的使用廉价洗涤剂,或者本应过滤、蒸馏处理的洗涤溶液被商家反复使用,导致衣物变色、磨损。
此外,多数洗衣店在赔付问题上实行霸王条款,赔付事故难处理。据悉,此前坊间流行的“行规”是,无论责任大小,最多只按洗衣费10倍赔偿。
洗衣服也要强调专业技术
市劳动部门曾对全市13个街道200多家洗染店做过一次抽样调查:企业占22%,个体工商户占了68%,其中有证经营43%,无证经营25%;200多家工商户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的仅为5%,而劳动市场述职登记的不足3%。
武汉洗染业协会负责人评价,国家颁布管理办法将有助于澄清多年来的“认识误区”——洗衣业不光为解决社会灵活就业,也是具有专业技能门槛的行业。如果从业人员不懂专业技术,特别是对化工环保、设备使用、服装识别、洗染工序等缺乏了解,将可能面临丧失从业资格。
今年初,市劳动局副局长李永洪曾建议,要将洗染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作为基本审核内容,提倡持证上岗。
眼下,市商务主管部门、洗染行业协会已与劳动部门达成共识,拟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标准,对全市从业人员进行补训。拿出系列优惠政策,例如对下岗人员提供2万至3万元的贷款,并对农民工和大学生实行培训免费等。
市饮食服务管理处处长龚新华昨日表示,眼下当务之急,除尽快组织全市性检查、督促整改外,还须对照《办法》,完善我市行业标准,制订实施细则。其中包括赔付标准、对洗衣店进行分级的标准,服务流程标准、从业培训和职称评定标准等。
不得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洗染业管理办法》7月1日实施
本报讯(记者陆涛)新建、扩建洗染店不能污染环境,不得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不得利用储值卡进行消费欺诈……违法所得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11日,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首次颁布《洗染业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开设洗染店、水洗厂应在安全、卫生、环保、节水、节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
新建或改建、扩建洗染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
逐步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进行改装,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使用开启式石油衍生溶剂干洗机和烘干机的,还须配备防火、防爆的安全装置。
新建或改、扩建洗染店、水洗厂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鼓励水洗厂使用无磷、低磷洗涤用品。
《办法》突出强调了洗染行业的诚信经营问题。其中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虚假宣传,不得有故意掩饰在加工过程中使衣物损伤的事实等。
为了避免纠纷,经营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意愿实行保值清洗,即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一致做出书面清洗约定,约定清洗费用、保值额和服务内容。
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者清洗后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