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纺织界积极蕴酿对中国纺织的反补贴措施
美国全国纺织团体协进会(NCTO)已积极地与律师研商对中国大陆成衣进行反补贴调查(Countervailing Duty, CVD)之可行性,其确信成衣的平衡税率应该比美国商务部(DOC)本(2007)年3月30日宣布对中国大陆铜版纸采行CVD所判的初判税率(10-20%)更高。
依据中国大陆工作小组报告第242段规定,WTO会员国可以对中国大陆纺织品使用配额管制,惟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终止,美国若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中国大陆采行CVD,即意味在2008年后对美国纺织业界多一项保护工具,此外目前的CVD可能迫使中国大陆同意在2008年后输往美国的纺织品继续被设置配额,消息来源指出,美国法律规定可以透过配额限制来交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CVD的制裁。目前NCTO正在观望铜版纸案的终判结果。
NCTO对 CVD特别感兴趣,因为其确信成衣的CVD调查中国大陆的补贴范围应该会大于铜版纸案,因为美国DOC于3月30日的铜版纸案初判内容并未含括美国原告俄亥俄州NewPage公司控告中国大陆的数项出口相关补贴。法律专家表示,DOC对中国大陆铜板纸的CVD初判仅是依据中国大陆厂商填覆的问卷所作的判决,问卷并未显示中国大陆厂商使用出口补贴来生产铜板纸,因此尚无法对其课征平衡税。然而美国业界相信,由于许多中国大陆的成衣及纺织品是出口导向的,成衣反补贴案件可将出口补贴反映在出口补贴税率上,因此DOC可能在初判时即课征较高的平衡税。
在铜板纸案中,DOC初步判定,中国大陆厂商并未享受包括外资(FDI)出口导向企业免课营业税或FDI再投入出口导向产业免课营业税的优惠等补贴方案,此外,DOC亦无法证明出口导向企业享有优惠贷款或不必遵守基本劳工权益的规定。中国大陆的上述该类出口导向的补贴也被美国质疑是出口及进口替代补贴的项目。铜板纸案中的初判税率主要是因为其银行提供低于市场行情利率的贷款情形类似补贴,因此有家中国大陆厂商被初判14%的平衡税,另一家为3%。
NCTO表示CVD通常比较复杂且费时,但值得努力,因为美业者深信中国大陆纺织品及成衣接受政府的巨额补贴,导致美国纺织业失去数万个工作机会。在涉及成衣的进口救济案件中,由于美国成衣业规模已大大缩小,因此原告的比例门槛常因无法符合反倾销法规定而无法展开调查。而NCTO认真考虑对中国大陆提出CVD时,其真正障碍也是成衣业必须寻求同业支持以达到规定门槛。此外许多美国残存的成衣业制造商生产的是高端产品,并未与中国大陆的同类产品有竞争关系,另外有许多制造商身兼进口商,该等厂商就不支持对中国大陆提出CVD。
根据美国法律,申请贸易保护措施的原告条件为,支持该申请案的国内生产者总产量不得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而50%以上的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生产者必须就该申请案表达意见。惟申请者的适格性可以其它方式解决,美国纺织业者已经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国大陆进口纺织品及成衣建立一套类似对越南的监视系统,依该监视系统,美国商务部可视情况主动依职权对越南进口纺织品采行反倾销调查,如此一来即可解决赞成申请者的门槛问题,此外由于赞成者不必在正式申请书上具名,可协助其化解来自零售业者的压力。
尽管如此,反对对越南监视系统的人士质疑美国商务部官员是否真的会主动依职权采行反倾销调查,以及是否真能对中国大陆采行类似的监视系统,另外有人认为美国对越南的该项作法违反美国在 WTO对越南的承诺。
美国再度向WTO控诉中国大陆补贴问题
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于本年4月27日再度向WTO控告中国大陆于本年3月新颁定的法律违反了WTO补贴规定。中美双方必须在60日内完成谘商,若谘商失败,则美国可于6月底要求WTO成立争端解决小组(DSP)。
中国大陆本年3月颁定的新法律旨在调整税赋规定及撤销遭美国于本年2月向WTO控诉的补贴条文规定,其中包括提供大型出口企业较低利率的银行贷款,针对出口实绩超过2亿美元的出口厂商,原法律规定予以宽减10%贷款利率的补贴。
依据中国大陆工作小组报告第242段规定,WTO会员国可以对中国大陆纺织品使用配额管制,惟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终止,美国若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中国大陆采行CVD,即意味在2008年后对美国纺织业界多一项保护工具,此外目前的CVD可能迫使中国大陆同意在2008年后输往美国的纺织品继续被设置配额,消息来源指出,美国法律规定可以透过配额限制来交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CVD的制裁。目前NCTO正在观望铜版纸案的终判结果。
NCTO对 CVD特别感兴趣,因为其确信成衣的CVD调查中国大陆的补贴范围应该会大于铜版纸案,因为美国DOC于3月30日的铜版纸案初判内容并未含括美国原告俄亥俄州NewPage公司控告中国大陆的数项出口相关补贴。法律专家表示,DOC对中国大陆铜板纸的CVD初判仅是依据中国大陆厂商填覆的问卷所作的判决,问卷并未显示中国大陆厂商使用出口补贴来生产铜板纸,因此尚无法对其课征平衡税。然而美国业界相信,由于许多中国大陆的成衣及纺织品是出口导向的,成衣反补贴案件可将出口补贴反映在出口补贴税率上,因此DOC可能在初判时即课征较高的平衡税。
在铜板纸案中,DOC初步判定,中国大陆厂商并未享受包括外资(FDI)出口导向企业免课营业税或FDI再投入出口导向产业免课营业税的优惠等补贴方案,此外,DOC亦无法证明出口导向企业享有优惠贷款或不必遵守基本劳工权益的规定。中国大陆的上述该类出口导向的补贴也被美国质疑是出口及进口替代补贴的项目。铜板纸案中的初判税率主要是因为其银行提供低于市场行情利率的贷款情形类似补贴,因此有家中国大陆厂商被初判14%的平衡税,另一家为3%。
NCTO表示CVD通常比较复杂且费时,但值得努力,因为美业者深信中国大陆纺织品及成衣接受政府的巨额补贴,导致美国纺织业失去数万个工作机会。在涉及成衣的进口救济案件中,由于美国成衣业规模已大大缩小,因此原告的比例门槛常因无法符合反倾销法规定而无法展开调查。而NCTO认真考虑对中国大陆提出CVD时,其真正障碍也是成衣业必须寻求同业支持以达到规定门槛。此外许多美国残存的成衣业制造商生产的是高端产品,并未与中国大陆的同类产品有竞争关系,另外有许多制造商身兼进口商,该等厂商就不支持对中国大陆提出CVD。
根据美国法律,申请贸易保护措施的原告条件为,支持该申请案的国内生产者总产量不得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而50%以上的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生产者必须就该申请案表达意见。惟申请者的适格性可以其它方式解决,美国纺织业者已经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国大陆进口纺织品及成衣建立一套类似对越南的监视系统,依该监视系统,美国商务部可视情况主动依职权对越南进口纺织品采行反倾销调查,如此一来即可解决赞成申请者的门槛问题,此外由于赞成者不必在正式申请书上具名,可协助其化解来自零售业者的压力。
尽管如此,反对对越南监视系统的人士质疑美国商务部官员是否真的会主动依职权采行反倾销调查,以及是否真能对中国大陆采行类似的监视系统,另外有人认为美国对越南的该项作法违反美国在 WTO对越南的承诺。
美国再度向WTO控诉中国大陆补贴问题
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于本年4月27日再度向WTO控告中国大陆于本年3月新颁定的法律违反了WTO补贴规定。中美双方必须在60日内完成谘商,若谘商失败,则美国可于6月底要求WTO成立争端解决小组(DSP)。
中国大陆本年3月颁定的新法律旨在调整税赋规定及撤销遭美国于本年2月向WTO控诉的补贴条文规定,其中包括提供大型出口企业较低利率的银行贷款,针对出口实绩超过2亿美元的出口厂商,原法律规定予以宽减10%贷款利率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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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