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染染色工艺提高色光的准确性与稳定性(一)
外销服装对染色面料色光与色泽的要求越来越苛刻。因此,如何提高外销染色布色光的准确性和稳定性,适应客户要求,显得越来越重要。它不仅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系着企业的声誉。所以,有人把色光的符样准确性和稳定性,称之为染色的灵魂。笔者就浸染染色工艺中如何提高色光符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谈一些实践体会。
1打样仿色
1.1对业务计划部门下达的新色单,首先要认真进行审查。其中如,标样要齐全,光源要明确,织物组织规格要清楚,染色牢度要求(皂洗、摩擦、日晒、耐氯、干洗等)和后整理要求(柔软、防水、抗菌、阻燃、防紫外线等)要确切,交样时间要合理。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业务计划部门统一认识。
1.2打样前,要和生产计划部门统一认定半制品的质量。如丝光布还是未丝光布;磨毛布还是未磨毛布;本白布还是漂白布;前定形布还是后定形布;预缩水布还是不缩水布等。原则是,打样用布必须和日后的大生产用布一致,以统一工艺流程和工艺条件,确定后不宜途中改变。
1.3打样前,先与生产计划部门统一认定生产方式。如大生产是液流喷射染色,还是平缸卷染染色,一旦确定,途中不宜改变。因为液流染色与卷染染色的打样条件不同,使用的染料、助剂也不尽相同。如若改变,只能重新打样,打样处方绝对不可串用。
1.4根据客户色单对染色深度、色光艳度以及染色牢度的要求,认真选用染料。如染深浓色泽,则选用高强度、高提深性、高湿摩牢度的染料;染浅淡色泽,则选用高匀染性、高日晒牢度的染料;若对氯漂牢度有要求的,要选用耐氯染料;对干洗牢度有要求的,要选用耐有机溶剂的染料;对棉锦或棉涤交织物染色,尤其是染闪白或闪色品种时,就必须选用相互沾污性小的染料。若是锦棉或棉锦弹力织物,染锦纶时,要做好分散染料与中性染料或酸性染料的搭配,以确保鲜艳度、色牢度和布面匀净度,达到客户要求。这里要指出的是,锦纶和氨纶对分散染料的吸色性(深浅、色光)相差很大,单用分散染料染锦纶,其匀染性良好,但常常会产生氨纶在布面呈“异色丝”跳出,影响布面的匀净度与色光。
1.5在打认可样前,必须对客户提供的原始样重新认定。客户提供的原始样,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原始样的组织规格与所下色单指定的组织规格不同
这种情况,往往会由于织物的吸光、反光和透光情况不同,使小样与原始样色光难以一致。此时,应该多打几只深浅不同、色光不同的小样,供客户选择,这样才能提高客户的认可率。 (2)原始样并非织物,而是印刷纸板
这种情况,往往会因纸样表面光滑,具有较强的光泽,以及纸样是印刷涂料,而不是染料等因素,在规定的光源照射下,染色小样的色光一般难以与原始样相吻合。此时,也只能多打几只深浅不同、色光不同的小样,供客户选择。 (3)染棉锦或棉涤交织物时,若客户提供的原始样中,双组分纤维的色泽深浅与色光均一性差,有双色现象。
此时,通常有两种情况:第一,就是要保留这种双色效果;第二,不要双色效果,而要匀一色。因此双组分纤维的色光深浅要拉平(原始样中,双组分纤维色光深浅不同,系染色匀一性差所致)。遇到这种情况,务必向客户问清楚,以免小样得不到确认。 (4)原始样在光源下,带有一定荧光。
遇到这种情况,要格外注意。一般有两种可能:第一,要求布料在特定的光源下,应该具有荧光效果;第二,布料本身并不要求具有荧光,而是在染色时,为了增艳,无奈外加了荧光增白剂。此时,必须先弄清客户的真实要求,而后,才能根据要求打认可样。 (5)原始样为真丝织物或腈纶织物(或腈纶绒线),而小样却要打纯棉样,或棉涤、棉锦样。
这种情况,常常由于原始样是以酸性染料或阳离子染料染成,鲜艳度特好,致使小样无法达到原始样的亮度要求。遇到这种情况,要先打近似样,供客户参考,并向客户说明原由。如果加入荧光增白剂增艳,必须取得客户同意。 (6)客户的色单中,常常带“白色”色号,如:自然白、象牙白和珍珠白等,但无实物标样。
遇到这种情况,预先要弄清楚色单中的所谓“色光”,是指本白、漂白还是增白。若客户对此混淆不清,难以认定,要先打本白、漂白和增白三种样,给客户认可,如果认定为增白样,一般还要提供黄光、红光、蓝光三种小样,让客户确认。对这种情况,一定要认真对待,否则,在大货验收时,容易与客户产生色光分歧,甚至返工复修。 (7)对棉锦、棉涤、锦涤、涤粘等交织物或混纺织物,客户提供的原始样,有时是闪色样(即两种纤维组分色泽不同,具有闪光效果)。
对闪色样,必须确切认定何种纤维是何种颜色,一般不可变更。如若颜色颠倒,一般会产生两种情况:第一,大多是布面整体效果不符;第二,若混纺比例相当,织造规格又适当的情况下,布面整体效果基本相似,给人以错觉,但留下了潜在问题,即客户一旦发觉纤维错色,会拒绝收货,必须重染。因此,对闪色样应格外认真,不可马虎。 (8)棉锦或棉涤织物中,所含的锦纶和涤纶,并非全是无光丝,有时也有有光丝。
锦纶和涤纶光泽的强弱,对布面染色色光的亮度与艳度影响很大。因此,必须要确定客户提供的原始样中所含的锦纶或涤纶是有光丝还是无光丝。如果是有光丝,就要以同样的织物打样,若用无光丝的织物打样,色光肯定是不符的。如用荧光增白剂增艳,通常客户不接收。因此,必须预先征得客户认可,不可自作主张。 (9)棉锦交织物中的锦纶组分,通常为锦纶6,但也有锦纶66。
由于锦纶6的氨基含量比锦纶66高一倍多,所以,锦纶6对阴离子性染料亲和力大,染深性好,易于染深浓色泽。而锦纶66,由于氨基含量低,只适合染中浅色泽。因此,打样前,第一,尽量向织厂问清楚锦纶的类别。第二,尽量用锦纶6坯染深浓色泽。如果用锦纶66坯染深浓色泽,即使采用酸性浴、超高温(100℃)饱和染色,往往也难以达到深度要求。即使小样达到深度,大样的重现性也往往很差,况且还存在色牢度低、污水严重的问题。 (10)有正反面的斜纹织物,一般都是以斜纹面为正面,有时也有例外,以反面为正面,因此,要认真审定客户提供的原始样。若发现色单中的色板反面朝上,一定要搞清楚,是反面为正面对色,还是客户把色板贴反。千万不可经验主义,擅自更改,否则,小样重打是小事,若投入了生产,将铸成大错。 (11)有时客户提供的色单中,既有原始样(通常与色单中的要求质地不同),又有认可样(通常是委托其他工厂打的第一次认可样,其质地一般与色单中的要求相同),但两者通常存在一定的色光或深浅上的差距。此时,客户的要求一般有两种:一是以原始样为标准,重新打认可样;另一是以提供的第一次认可样为标准,重新打样。对此,务必要搞清楚客户的意图,不可主观臆断。
1.6客户提供的打样色单中,一般都有明确的光源要求,如自然光、日光灯光、D65光(人造日光)、TL84光(欧式百货公司白灯光)、CWF光(美式百货公司白灯光)、F/A光(室内钨丝灯光)、UV光(紫外线灯光)等。在工厂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1.6.1标准灯箱
(1)标准灯箱和所使用的灯管,品牌较多。不同品牌的灯箱和灯管,对对色色光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2)标准灯箱使用不当。如在灯箱的灰色底板上,摆放色卡样卡,甚至在灯箱灰色内壁上,贴处方纸和色样板等,这会给对色色光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在标准灯箱对色时,出现在工厂灯箱里色光相符,而在客户公司的灯箱里产生色光偏差,导致小样和大样色光认可困难。 因此,标准灯箱特别是灯管,一定要选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而且使用灯管要正确,以消除灯管光源不标准和灯箱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标准灯箱不标准,产生对色差异。
1.6.2 D65光源
D65光源为人造日光光源,与自然光源相比,它们对染色色光的反应并非完全一致。有些客户对两者混为一谈,认为D65光就是自然光。所以,常常产生打样色单规定为D65对色,而验收小样(或大样)时,则采用自然光对色,因此,工厂与客户之间,往往产生分歧。对此,必须与客户沟通,统一认识,消除误解。
1.6.3不同的光源
有的客户要求用两种不同光源对色,甚至要求两种光源同时开启,用混合光源对色。遇到这种情况,通常要产生明显的跳灯问题。即在不同的光源下,产生不同的色光,甚至面目全非。
不同的染料具有不同的结构,对不同的光源,有不同的吸光反光性。欲解决拼色染料(2~3只拼染)的跳灯问题,并非易事。唯一的途径是做染料配伍试验,选用对光源配伍性好的染料。如活性红M-3BE、活性黄M-3RE、活性黑KN-B组合,德司达公司的活性红3BS、活性黄3RS、活性蓝FBN组合,活性红B-2BFN、活性黄B-4RFN、活性黑KN-B组合等,在不同光源下,跳灯程度相对较小。而活性黑KN-G2RC、活性黑N等拼混染料,一般跳灯严重,使用时要注意。
1.6.4色光跳灯性
客户提供的原始样,有时是还原染料的轧染样。而用活性染料的浸染样,在不同光源下与之对色时,往往跳灯明显。这是因为常用的还原染料如还原蓝RSN、还原橄榄绿B、还原大红R、还原黄G等,在不同光源下,其色光跳灯性较小;而常用的一些活性染料,在不同光源下,跳灯性相对较大的缘故。
遇到这种情况,第一,选用跳灯性小的活性染料配伍染色;第二,打近似认可样,返客户确认,再以活性染料认可样替代还原染料的原始样,进行放样试产。
1.7打客户认可样,要遵守以下原则:
(1)打样用布必须采用生产计划部门指定的半制品布。
(2)打样方法必须符合生产计划部门批定的生产方式(平缸染色或是液流缸染色)。
(3)必须按照客户色单的质量要求选用染料。
(4)必须以客户指定的光源对色光。
(5)必须以客户认定的原始样(或第一次确认样)为依据打样。 在一般情况下,小样色泽深浅应控制在5 %以内,色光应控制在4级以上。如果原始样与认可样质地严重不同,则色泽与色光只能尽力上靠。
(6)客户选中的认可样,要和客户提供的原始样贴在一起,作为复样、放样、大货生产的对色依据。
还应注意客户提供的原始样和确认样,一定要经客户签字。因为在实际生产中,经常发生客户在中途调换标样,或以另一块标样来验收大货,而失口否认先前提供的原始样,从而引起大货色光方面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