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霞:欧盟REACH法规对我国纺织工业的影响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业部 赵明霞
REACH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该法规于2006年12月经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表决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其主要内容是通过建立一个全面的化学品生产、进口监管系统,对欧盟境内生产、使用中和在市场上销售的化学品进行监控管理,目的在于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不受到化学品的负面影响。
REACH法规的监管范围、监管方法及影响
REACH法规所监管的化学品并不单纯指化工产品,而是包括了所有以自然形态存在或通过加工过程取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REACH法规明确豁免监管的产品除外)。更准确地说,REACH法规是一个监管化学物质的法规。从存在形态上,化学物质分为单独存在的化学物质、制剂中的化学物质和物品中的化学物质。因此,REACH法规的实际的影响范围包括了化工产品和含有化学物质的下游产品。
REACH法规的监管方法即注册、评估、许可、限制。注册,指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一吨的化学物质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主管机关提供包括技术档案、化学安全报告等在内的材料进行注册,未经注册的化学物质不能在欧盟境内生产、使用或销售;评估,指主管机关将审查、评估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注册要求;许可,指对于需要高度关注的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经过主管机关许可,并以被许可的方式和用途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化学物质,未经许可的生产商或进口商不得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化学物质;限制,指法规中限定了某些具有危险性的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销售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化学物质将被强制排除在欧盟市场以外。
从长远来看,REACH法规积极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的态度是值得尊重和赞赏的。据评估,在未来30年中,该法规在减少疾病等方面带来的价值约为500亿欧元。但从其所影响到的化工及其下游产业短期发展来看,REACH法规确实有些严苛。法规实施后,将有3万多种物质受到监管,而这3万种物质所涉及的产品以及生产商、销售商的数量将非常惊人。四种监管方式中,除评估是主管机关进行的工作外,其余三种均需要化学物质的生产商、进口商参与并承担费用。这将增加生产商、进口商的成本,减少利润。各种化工产品的下游产业和各种含有化学物质的物品的最终消费者也要相应的承担由REACH法规带来的成本。
受到REACH法规影响的纺织工业产品
纺织工业属于化工行业的下游产业。纺织纱线、面料的染整过程中会使用到各种含有化学成分的染料、助剂、整理剂等。这些纱线、面料和由其制成的纺织制品和服装中不可避免地含有一些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就是REACH法规所监管“物品中的化学物质”。当然,尽管绝大多数纺织品和服装中都或多或少的含有一些化学物质,但并不都要受到REACH法规的影响。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商、进口商只有在产品中所含的化学物质符合REACH法规监管条件时,才需要就该化学物质进行注册、申请许可或作为受限制物质进行使用。
依照REACH法规,以下几类纺织品服装需要就其所含化学物质接受监管:
1、含有可能“释放”出来的化学物质的纺织品和服装
REACH法规规定,按照正常、合理的预期,如果物品中的化学物质可能从物品中“释放”出来,且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每年生产或进口的物品中含有该化学物质的重量超过1吨,则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主管机构提交规定材料,对该化学物质进行注册。纺织品服装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则生产商或进口商需要进行注册。
2、含有高度受关注化学物质的纺织品服装
高度受关注化学物质指的是一些对于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的物质。按照REACH法规,这类物质包括致癌物质、诱导性有机体突变物质、对生殖有毒的物质(以上三类总称CMR);持久留存的、生物积聚性的有毒物质(PBT);高度持久留存的、高度生物积聚性的物质(PvB);以及其他有科学证据证明与上述物质具有相同危险性,威胁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其他物质。
REACH法规规定,所有高度受关注物质的生产、进口和在市场上出现必须经过主管机关许可,且只能用于被许可的用途。同时,REACH法规规定,如果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每年生产或进口的物品中含有这类化学物质的重量超过1吨,且该化学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比重超过0.1%,则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主管机构提交规定材料进行告知。但如果按照正常、合理的预期,该物质被排除直接暴露于人和环境的可能性,则可以豁免告知义务,仅提供适当的说明即可。告知是一种比较简单略的注册方法,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比进行注册简单一些。 按照这些规定,如果生产或进口含有高度受关注化学物质的纺织品服装,进口商需要首先必须申请许可这些物质用于纺织染整工艺,且经其处理的纺织品服装可以在欧盟生产或进口到欧盟并销售。如果纺织品服装中所含高度受关注物质符合上述重量和比重要求,生产商和进口商还必须提供规定材料进行告知。
另外,REACH法规规定,如果下游制成品中使用的高度受物质是由经过许可的公司生产或进口的,且用于已被许可的用途,则下游制成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只需要通知主管机关他们正在使用这种物质就可以了。因此,如果染化料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如果已经被许可生产、销售这些染化料,且这些染化料被许可用于纺织染整工艺,则使用这些生产商和进口商提供的染化料加工的纺织品、服装只要直接进行告知就可以生产、进口和销售了。
3、含有受限制物质的纺织品服装
REACH法规附件十七列出了到目前为止生产、进口、使用和销售需要受到限制的化学物质,并列明的需要受到限制的用途,以及可以生产、进口、使用和消费的条件。主管机关会根据需要不断修改这一名单。
按照这一规定,如果生产和进口含有受限制物质的纺织品服装,则生产商、进口商必须确定这些物质符合法规的要求,可以用于纺织染整工艺,且经其处理的纺织品服装可以在欧盟生产或进口到欧盟并销售。否则,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REACH法规对我国纺织工业的影响
从有利的方面看,REACH法规严格的环境和技术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我国纺织企业改进技术工艺、提升产品质量,从而推进纺织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但就REACH法规执行初期来看,我国纺织工业肯定要承担相当的负面影响。
由于涉及较多复杂的技术环节,我国纺织工业受REACH法规影响的具体范围尚无法确定,整个行业将为REACH法规支出的具体成本(包括染化料价格上涨、检测费用、企业退出欧盟市场的利润损失等)也还无法精确测算。从整体上说,REACH法规对我国纺织工业最主要的影响是增加了纺织品服装出口的难度,其次是提高了染化料的价格,增加了纺织行业的成本。
首先,完成注册、许可程序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其中包括一些必须通过复杂的技术检测和评估才能取得的报告。企业需要为此花费大量精力,并支付高额费用(包括检测、评估费用,注册、许可费用等)。我国纺织工业并不属于高利润行业,且行业以中小企业居多,很多企业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注册和许可成本。REACH法规必然将导致部分企业退出口欧盟市场。目前,欧盟是中国第一大纺织品服装贸易伙伴;近年来,欧盟经发展状况良好,消费需求旺盛。因REACH法规而失去部分欧盟市场,对于中国纺织工业来说是很大的损失。另外,按照欧盟的规定,只有欧盟境内成立的法人才有资格进行REACH法规注册和许可。因此,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必须委托欧盟进口商或自己到欧盟成立公司才能进行注册或申请许可。到欧盟成立公司又将额外增加企业为REACH法规所支付的成本。而如果委托欧盟企业,国内企业需要提供自己的技术参数,可能会造成泄漏商业秘密。
其次,由于REACH法规的实施,欧盟以及我国一些出口欧盟的染化料生产企业也都要面临同样的注册、许可费用。而企业肯定要将这些成本分散到产品当中。这样,我国纺织企业从欧盟进口的染化料,以及国内出口企业生产的染化料价格都要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从而增加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成本,影响我国纺织品、服装的整体价格竞争力。
不过,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采取格外谨慎的态度是欧盟的一贯作风,出台这样一部法规是迟早的事情。而且,随着人们对环境和健康给与越来越多的关注,发达国家应该都会相继采取类似措施来管理化学物质的使用。对于纺织服装出口企业来说,接受发达国家技术性法规的监管是不可避免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早些适应能够取得更多的竞争优势。欧盟主要的纺织品服装进口国多是亚洲发展中国家。与这些国家的企业相比较,中国企业应该有着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这些国家的企业放弃欧盟市场的情况可能更加普遍。如果能够完成注册、许可等监管程序,进入欧盟市场,我国企业肯定能够牢固掌握现有市场,并有机会进一步扩张。因此,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如果有条件,还是应该接受REACH法规监管,不要轻易放弃欧盟市场。
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如何应对REACH法规
虽然REACH法规将与6月1日正式生效,但从法规生效到所有化学物质注册完成有相当长的一段过程,时间为11年。因此,REACH法规的影响不是马上就会发生的。企业还有时间可以充分了解REACH法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我国输欧纺织服装企业来说,首要的工作是先简单了解REACH法规,弄清本企业出口是否会受到REACH法规影响。如果认为可能受到影响,应详细了解REACH法规相关规定,并开始如下工作:
1、了解相关技术指标
企业应通过上游企业了解自己使用的染化料的成份,并充分了解本企业产品的相关技术指标,明确自己所生产的纺织品、服装中是否含有可能“释放”出来的化学成份,该成份在每件产品中含量有多少;参照REACH法规附件十四(将于2009年6月发布),明确产品中是否含有高度受关注物质,该物质在每件产品中含量有多少,所占重量比重有多少;参照附件十七,明确产品中是否含有受限制物质,按照REACH法规该物质是否可以用于纺织品、服装,是否可以进口至欧盟并销售。
2、尝试替代受监管化学物质
如果产品中含有不能用于纺织品、服装的受限制物质,则企业必须寻找其他不受限制或符合限制条件的物质替代原有物质。如果无法替代,则这部分产品只能放弃对欧盟出口。如产品中含有高度受关注物质,企业也应尽量寻找替代产品,争取只进行注册,以避免许可申请程序和许可不被批准代来的麻烦。产品中如含有可能“释放”出来的物质,企业也应尝试寻找无需注册的替代产品,尽量减少出口障碍。在这个过程中,纺织服装企业需要与染化料生产企业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技术指标,如现有物质无法替代,要尽早开始下一步的工作。
3、了解上游染化料企业是否准备在欧盟注册或申请许可
如产品中含有高度受关注物质,纺织服装企业应向上游染化料生产企业(包口国内和国外企业)了解其是否向欧盟出口或在欧盟生产,及该公司是否准备在欧盟申请许可。应尽量使用准备申请许可的染化料生产企业生产的拟申请许可产品。这样,可以免去本企业的许可程序,只进行告知。
4、估算出口产品中受监管物质的含量,评估完成注册、许可的可能性
REACH法规对生产、进口不同重量的化学物质有不同的注册要求(以1吨、10吨、100吨、1000吨分级)和不同的时间段安排。因此,如出口受监管的产品,企业应根据出口数量和相关技术指标估算出口产品中所含各类物质的重量有多少,重量比重占多少,以明确应按照什么要求、在什么时间以前完成注册。参考企业经济和技术实力,评估企业是否可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规定材料,完成注册和许可。
按照REACH法规,有些符合条件的化学物质某些注册信息可以共享,后进行注册的企业只要向先注册的企业支付知识产权费用即可使用这部分信息。企业在评估完成注册、许可程序的可能性及进行成本评估时,可适当了解欧盟同类产品生产企业情况,考虑是否可能取得共享信息,降低注册难度和成本。
5、评估成本,选择是否继续出口及选择进行注册、许可的方式
企业应进行成本和利益评估,决定是否要就某些产品放弃欧盟市场。如果决定接受REACH法规监管,应进一步评估成本,选择自己到欧盟成立企业,或选择委托欧盟境内的企业代为注册和申请许可。如果选择委托代理,应订立合同,有效保护本企业利益。
一般来说,对于对欧盟出口量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建议自己到欧盟成立企业进行注册和许可,尽量避免其他方法带来的法律风险。中、小企业如在欧盟有大型进口商,可选择委托对方代理。另外,国内有专家建议我国纺织服装企业采取“纵向联合”的方式(参见《中国纺织报》,2007年5月14日,第6版。),即与上游染化料生产企业联合成立企业,或以一个企业的名义注册同一种物质,企业之间分担成本。理论上,这个方法是可行的。但这种方式对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程度要求很高,企业在尝试这种方法时应咨询律师。
在完成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后,企业应该着手准备材料,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评估,积极准备注册和申请许可。在整个过程中,企业应与上游染化料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关系,以便于取得相关资料。
行业协会针对REACH法规应开展的工作
行业协会应收集相关信息,评估REACH法规的影响范围和行业将支付的成本,以决定以什么态度来应对该法规。如果确定影响较大,应尽快组织人员对REACH法规的规则进行研究,并与有关政府机构和化工行业的协会、商会组织合作,编写适合纺织企业实际操作用的REACH法规简介,以及开展相关培训。协会也应追踪REACH法规实施后我国对欧盟出口产品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来源: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