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春茧收购期间信息报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春茧收购期间信息报送的通知
国茧协办函[2007]55号
各有关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目前,全国大面积春茧收购在即,为深入实施2007年“东桑西移”工程工作,进一步做好信息链建设,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春茧收购情况及收购价格,做好信息发布和引导工作,我办会同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依据《2006—2008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于6月5日启动茧丝绸监测日报制度。现将有关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6月5日至6月25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于每周三将本地区各主产县(区)的鲜茧收购价格及收购量上报国家茧丝办。
二、督促本地区列入商务部茧丝绸监测系统的鲜茧收购样本企业,在春茧收购期间(6月5日—6月25日),按照《2006—2008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要求,通过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互联网报送系统,每日上报鲜茧收购情况。
三、承担2006年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建设项目的龙头企业,没有纳入监测样本的承担单位,要及时填写茧丝绸市场监测样本企业推荐表(附件2)传真至促进中心,由促进中心负责对样本企业进行用户注册,按照第二条上报数据。
四、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于6月28日前,将本省(区、市)鲜茧生产、收购情况的统计表(附件1)和总结材料上报国家茧丝办。
国家茧丝办联系人:郭力野
电话:(010)85226353 E-MAIL:jsb322@126.com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叶思佳
电话:(010)51662601—623,82652585(fax)
附件:1.有关省(区、市)春茧生产收购情况统计表
2. 茧丝绸市场监测样本企业推荐表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
来源: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