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年终清算的范围及重点
免抵退税的年终清算
年终清算的意思是税务机关在一个公历年度终了后按照出口退(免)税政策和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出口企业在上一年度已申报办理的退(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重新审核、计算、清理和检查。这项工作是出口退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对全年出口退税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年终清算,不但是监督和检查出口企业对出口退税的执行和管理情况,而且也是对税务机关日常工作质量、效率高抵、办法措施是否得当的一次重要检验。
清算时间:
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
清算范围出口企业在上一个度内当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款,以及以前年度应退未退结转至上年办理的退(免)税款。
特殊情况:
出口企业发生下列情况时,退税机关须在年度内进行及时清算。
1、出口企业发生变化,如出口企业因某种原因停业、歇业、破产、迁移、转业、合并、分设等。
2、出口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被国家有关部门停止或暂停一定时期出口退税权、出口经营权的。
清算重点:
1、出口企业有无从事“四自三不见”的业务员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如存在涉嫌骗税问题。
2、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所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专用税票、出口收汇核销单是否规范、真实有效、有无伪造、涂改、非法购买,虚开代开和其他作假问题。
3、出口货物退税率适用是否准确,是否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退税率文库审核审批办理退税。
4、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其计税离岸价格是否正确。
5、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已出口但不申报“免、抵、退”税的情况。
6、对生产企业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取得有关单证的出口是否按规定补税。
7、对借权、挂靠企业已办理的退税,是否按规定全部追缴入库。
8、对出口卷烟有无超免税计算办理免税的问题
9、对利用外国政府货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货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其申报办理退科所附送凭证是否齐全、完整;其货款性质是否属于限定的外国政府货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货款。
10、实行A、B退税管理的出口企业是否将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税凭证收齐
11、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适用是否准确。
12、外贸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对这部分销售材料的应交税款是否在出口企业当期办理的出口退税款中予以抵扣,是否存在漏扣、少扣等问题。
13、有无非指定外贸出口企业出口贵重货物而办理退税的问题
14、有无出口不允许退税货物或免税货物办理退各的问题
15、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后,发生退关、国外退货后,企业是否向退税机关办理了申报手续并补交或抵扣税款。
16、出口企业是否按期结汇,远期结汇(180天以上)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时,是否附送了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有远期结汇证明
17、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的调整变化需要重点清算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