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我国丝绸制品抽样合格率为75.5%
国家质检总局8日发布的丝绸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5%。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丝绸制品主产地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不涉及出口)。
此次抽查对丝绸制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异味、水洗尺寸变化率、成分、产品标识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3个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少数产品pH值不合格。pH值过高或过低,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抽查中有少数产品pH值不合格,均呈碱性。
其他的质量问题包括,少数产品色牢度不合格;个别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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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文章关键词: 丝绸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