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设限拷问服装企业 贴牌之路还能走多远?
其实中国的企业未尝不想做自己的品牌,但是谈何容易!在行业发展之初,很多企业跟风,大家都做品牌,竞争异常激烈,结果是经过几年的新陈代谢和优胜劣汰后,有部分被淘汰出局。
做不了自主品牌,一些中小企业自然就回到原点从来料加工做起。而单纯的来料加工存活的空间越来越小,宁奴裤业总经理吴理勇认为,有些企业以来料加工为主,利润空间很小,转做贴牌加工,拥有自主开发能力,主动性强,利润空间更大。
专注做贴牌是一些中小企业在尝试过走品牌之路后,企业自我调整的结果。经历一段时间的摸索和拓展后,企业开始冷静下来,找到自己的位置专心做贴牌。斯菲特服饰总经理卢法林深有体会地说,前几年做品牌,而现在不做品牌是因为认识到企业的实力还不够,做贴牌虽然利润比较低,但比较稳定。
据了解,去年乐清近10%的企业关闭,几乎全部的企业都转型做贴牌或兼做贴牌。产业大调整中,企业更多思考的不是做品牌还是做贴牌的问题,而是怎样在同样是贴牌甚至是用同样设备的情况下,让加工费提高一点。
无论是庄吉还是乔顿西装,他们都表示,在利润同等的情况下,宁愿做国外的加工订单。原因有多方面,首先是国际品牌服装的管理比较规范;再则生产周期互补。国外品牌基本上都是提早一年开订货会,能够更好地规范生产周期,均衡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而国内的企业生产周期太相近,旺季生产冲突,无暇顾及。现在企业基本上5、6月是淡季,做外单,而1、2月步入旺季,则做自己的秋冬产品,这样一来更好地利用了硬件资源,也保证了劳动力的稳定性。
据了解,多数国际顶尖服装品牌都在温州做贴牌,都在温州有生产线,其中夏蒙一家就囊括了5个国际顶尖品牌。
从贴牌到品牌
目前,世界多数名牌服装产品在浙江、江苏均有生产,但是在国际市场却难觅浙江、江苏企业的自主品牌。贴牌生产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获利微薄,相比拥有知名品牌的进口商、分销商及终端商而言,这个行业内80%以上的利润都是由他们分享的,生产企业获取的利润有限,服装行业全行业利润率不足5%?远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在做贴牌完成资本和经验积累后,很多生产商的下个目标是经营自主品牌。圣楼兰服饰经理钱存林就有这样的想法,他说,做了这么多年的贴牌加工有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给美国贴牌,现在开始考虑做自己的品牌。目前对于这类企业来说,最困难的还是产品开发,吴理勇说,“宁奴裤业曾考虑自己做品牌,但是最难的是开发,对我们来说,加强开发力度是出路。”从贴牌转做品牌,除产品设计外,缺乏营销和宣传意识恐怕也是问题之一。
可以说从贴牌到品牌决不是一步之遥,它所涉及的款型设计、市场营销、规模、管理、效率、人才等诸多问题无疑困扰着企业家们。
但是从来料加工到贴牌加工,从中低档的贴牌加工到中高档的贴牌加工,从给国内贴牌到给国际贴牌,从提升贴牌加工档次到寻求自主品牌……中小型企业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同时结合自身的特点,离目标渐行渐近。
寻求多元化出路
面对生死攸关的美欧纺织品设限,每年出口欧盟的产品占总量三分之一的温州腾旭服饰董事长徐云旭认为,要从标准上突破。他们公司在企业硬软件上加大提升的力度和速度,分别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等,力争达到国际上的标准要求。加强国际质量认证和环保认证,吸收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和品牌管理经验,形成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
据了解,目前江浙很多服装外贸企业是从原来的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中发展起来的,今天这些企业的市场仍然主要集中在原来委托加工国。在江浙各个纺织品出口大市中形成特定出口格局,单个企业的出口国家也是比较单一。这种出口市场的构成容易使企业特别依赖一两个国家,如果这些国家市场发生变化,企业就面临严重的风险。
温州市服装商会会长陈敏指出,我们倡导做品牌,但是也鼓励做贴牌,这两种形式企业的存在是社会分工的体现,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企业不能仅仅关注国外市场,要结合自身品牌战略在国内外两个市场取得优势。
在产品出口“原产地”无法改变的现状下,海外投资建厂成了纺织大省的企业规避欧美“特保”的最佳途径。据记者了解,以生产衬衣闻名的无锡光明制衣集团就先后在柬埔寨、蒙古、马达加斯加设立了3个分公司,并在美国设立了办事处,转移配额设限所带来的风险。
不过,这种方法也并不是不会发生差错。据知情人士透露,去年一家海外设厂的制衣公司就因劳工问题受到了美国商务部的调查,至今纠缠不清。做任何事情都会有其两面性,还得权衡利弊三思后行。
重击之下,纺织品行业要想走出阴影,其行业的“大洗牌”在所难免。不知纺织企业做好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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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纺织品贸易的配额制取消过程
1974年至乌拉圭回合结束,全球纺织品贸易一直由《多种纤维协定》管辖,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采取数量限制措施。
在关贸总协定的主持之下,1973年12月30日,42个纺织品贸易国经过艰苦谈判,达成“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也称“多种纤维协定(FMA)”,从而把纺织品的范围从棉纺织品扩大到化纤产品,纺织品贸易受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该协定于1974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限为4年,适用范围包括棉、羊毛、人造纤维及其制品。该协定于1978年、1982年和1986年延长了3次,第4次多种纤维协定本应于1991年12月31日到期,参加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各方代表于1991年同意将现行协定延长至1992年底,待乌拉圭回合纺织品和服装协定生效后终止。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协定。
该协定的宗旨是保证世界纺织品贸易有秩序的发展,减少贸易壁垒,逐步实现纺织品世界贸易自由化,同时避免对进口国市场的干扰。通过发达国家暂时性地限制纺织品进口,或由发展中国家自动限制纺织品出口,为发达国家竞争力遭受到削弱的纺织业结构性调整提供一个机会。
该协定所建立和维持的进口配额制度严重违背关贸总协定取消数量限制的原则,带有强烈的保护主义色彩,为发达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提供了合法的依据。由于纺织品贸易的大力发展是工业现代化的一个必要阶段,因此,多种纤维协定制约了发展中国家通过纺织品出口实现经济起飞,给发展中国家每年造成的损失超过10亿美元,直接影响到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增加。1989年4月贸易谈判委员会(中间评审)对本领域的关贸总协定适用的统一(废除根据多种纤维协定的规则,适用关贸总协定的规定)方式进行了谈判,并取得了一致。
对多种纤维协定纳入关贸总协定的具体方式,美国和加拿大提出,把限定国家的输入数量限制变更为不限定国家的,采用世界统一标准的输入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制度,而发展中国家则提出,在维持限定国家的输入数量限制的同时,分阶段废除多种纤维协定,实现纺织品贸易的自由化。最终,美国和加拿大向发展中国家作了让步,同意在10年内废除多种纤维协定规定。
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了《纺织品与服装协定》(ATC),《协定》的最终目的是把纺织品和服装部门最终纳入关贸总协定,并规定给最不发达国家以特殊待遇,规定在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后的第121个月的第一天(2005年1月1日),纺织品和服装部门应全部纳入1994年关贸总协定,协议不再延长。
该《协定》规定,协议生效日(1995年1月1日)起,应将附件(指有关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范围的附件)所列产品的1990年总进口量的16%纳入1994年关贸总协定产品,这些产品应包括毛涤和纱、机织物、纺织制成品和服装四个组中第一组的产品,剩下的产品分三个阶段取消限制比例:
第一阶段:协议生效后的第37个月的第一天(1998年1月1日),将附件内占1990年总进口量不少于17%的产品纳入。
第二阶段:协议生效后的第85个月的第一天(2002年1月1日),将附件内占1990年总进口量不少于18%的产品纳入。
第三阶段:在协议生效后的第121个月的第一天(2005年1月1日),全部纳入关贸总协定,届时所有按协议项下的限制均予取消。另外,实行限制的成员应提前1年将上述每个阶段的一体化产品清单详细通知纺织品监察局,以便转通过所有成员方。
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贸易的配额制度如期取消。
来源:Ne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