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内外资项目部分设备进口将取消减免税
从石狮海关了解到,近期海关总署下发2007年第36号公告,对纺织行业内外资项目设备进口减免税政策进行调整,部分设备进口将停止享受减免税政策。
根据该公告规定,今年7月1日以后,外经贸部门所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所有规格的自动络筒机和喷水织机一律停止进口免税政策。但外经贸部门于今年7月1日以前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该项目单位于2008年1月1日前持项目确认书等有关资料向海关申请办理项目下的自动络筒机和喷水织机的有关减免税审批手续,可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2008年1月1日后,海关不再受理上述内外资投资项目下进口自动络筒机和喷水织机的减免税备案和审批申请。
来源:晋江经济报
根据该公告规定,今年7月1日以后,外经贸部门所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所有规格的自动络筒机和喷水织机一律停止进口免税政策。但外经贸部门于今年7月1日以前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该项目单位于2008年1月1日前持项目确认书等有关资料向海关申请办理项目下的自动络筒机和喷水织机的有关减免税审批手续,可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2008年1月1日后,海关不再受理上述内外资投资项目下进口自动络筒机和喷水织机的减免税备案和审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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