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布2007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大事记
4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7年4月16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0.5%存款准备金率。
4月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交易和外币对交易统一通过该平台交易。
4月17日,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当前流动性问题及政策建议。
4月17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程序。
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7年5月15日起提高外汇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执行5%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7年5月1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1%存款准备金率。
5月10日,发布2007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11日,召开“窗口指导”会议,传达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各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货币信贷和金融服务工作,防止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7年6月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1.5%存款准备金率。
5月18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9号),宣布自5月21日起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日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小幅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79%提高到3.06%;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39%提高到6.57%;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九次例会决定,对江苏等14个省(市)辖内220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123亿元。
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上海黄金交易所引入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性机构作为会员。
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12号);6月26日,人民币债券开始在香港发行。
6月22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从“实际天数/365”法调整为更为精确的“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
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7年第二季度例会。
6月29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7]215号),从统一思想、区别对待、严格管理和加强合作四个方面,对银行系统切实改进和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