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皮革公司被列为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七条、《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九条第一项及《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第六条第一项和第七条的规定,昆明市环保局经认真复核相关县(市)区环保局上报的“双超、双有”相关资料后,将2006年环境统计中超标排放污染物及生产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5家企业列为我市2007年拟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即:昆明供用电实业总公司呈贡镀锌厂、嵩明县红利皮革有限公司、昆明林浩正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和云南昆明安宁复合肥原料厂。
2007年7月13日,昆明市环保局按有关规定,将这5家企业名单上报省环保局。待省环保局公布企业的名单后,市环保局将督促这5家企业尽快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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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