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一石激起千层浪
编者按:一项旨在抑制外贸顺差的改革,向最具中国特色的加工贸易泼下一瓢冷水——8月23日起,对列入限制类的1853种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此前一个月,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
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1年的25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8319亿美元,增长了333倍。2007年上半年,加工贸易进出口4409亿美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为45%。
据商务部统计,目前,加工贸易直接从业人员在3000万至4000万人,约占我国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20%。自1999年起,国家开始对加工贸易实行商品分类管理,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前日联合发布的公告,共计2247个海关商品编码被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的商品,其中394个是2007年之前发布的,1853个是此次新增的,被业界认为是“最狠”的一次改革,不过坊间仍在盛传加工贸易可能被取消,目前官方已经否认此说法。
对于下半年外贸走势,接受记者采访的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王迎新教授认为,受限企业事实上有80%到90%的企业属于三资企业,影响不会太大,而受人民币加速升值、出口退税下调、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等政策效应释放,下半年外贸顺差扩大速度将有所减缓,贸易出口增幅可能大幅下滑。
东部企业成“调整对象”
据记者了解,此次改革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上述行业则大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而改革的内容也有东西部政策差别,东部新设外贸企业不批限制类加工贸易业务,中西部A、B类企业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东西部加工贸易发展不平衡。据统计,2006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额仅占全国的2.6%。东部沿海地区受土地、能源、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影响,部分加工贸易产业特别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寻求转移;而中西部地区受产业配套、运输成本、物流效率、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尚未具备承接转移的条件,也难形成东中西地区之间有效的传递和转移机制。
此次改革就有了“支持西部建设”的意味,“为配合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鲜明的加工贸易区域发展格局”,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
一是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二是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加工贸易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A类、B类企业指的是按海关分类管理标准,依法经营、无走私违规行为的加工贸易企业。其中,A类企业在企业规模、资信等方面的标准又高于B类企业。C类企业是指曾有走私违规行为的企业。A、B、C类企业分类是动态的,A、B类企业如有违规行为,会被降为C类;C类企业经过一段时间合法经营,也会被升为A、B类企业。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制度,是指允许企业将进口料件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在指定银行凭批准的生产合同挂账,合同期满全部进口商品加工复出口后予以核销。
加工贸易总量影响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不涉及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从而意味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更加明显。之所以如此,在于针对区外加工贸易监管难度大、风险高的特点,引导区外的企业到区内经营,便于集中管理。
换句话说,随着加工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保税区内和区外的差别将会越来越明显,从而可能导致区外企业向区内转移的势头。专家认为,这也有利于出口加工区的发展,让区内已经开发的土地得到有效利用。
据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介绍,此次1800多个税号的限制类目录共涉及300亿美元左右的出口额,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按先行一年期贷款利息)算共计6亿元人民币。
“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种影响是以正面的影响为主。加工贸易的总量不会一下子下降很大,因为还有一个惯性在里面。但是在整个外贸结构当中的比例会降低一点。”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指出,从今年上半年的数据看,加工贸易还保持着平稳、健康、增长的趋势,但其总体占外贸出口的比重从去年的53%下降到50.4%。“另外,‘两高一资’产品加工贸易有了很大比例的下降,而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比例有所提高,说明结构正在优化的过程中,所以是朝着好的方向在发展。”
外资企业占八成
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上半年,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工贸易数量占全国加工贸易的比重分别为84%、10%和6%。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3713.1亿美元,占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额4408亿美元的84%。
而王琴华也透露,2007年上半年,我国加工贸易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及进出口总额均占八成多。专家认为,由此导致的中国贸易顺差虚高,使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正常利益受到损害。
有专家认为,“虽然这些产品原产地来自中国,但实际贸易出口中的大额利润控制在外商手里。随着外商大规模进驻中国,猛然增加中国贸易出口份额,导致了中国目前也面临加工贸易海外摩擦。”由于外资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计算在中国出口额内,由此导致的中国贸易顺差虚高。
至于外商会不会因此而“跑”,王迎新认为,撤资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改革开放这二三十年从事加工贸易的沿海地区已经有了相当多的沉淀资本,那些企业的中方劳动者每年都要进行技术培训,几年的工作下来,劳动者本人不仅积累了相当多的技能,同时也具备了很高的企业忠诚度,再加上为适应中国的文化环境而本土化了的管理模式,要转移投资成本太大了。
记者也了解到,针对此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各方面也有着不同的声音。从宏观角度,有观点认为这将大大缓解高企的贸易顺差压力,但也有观点认为顺差高企的根源来自于内需不振,国内巨大的制造能力只能在国际市场上寻找出路,不应拿出口尤其是加工贸易出口开刀。
政策解读调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日前表示,调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是为了更好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挥比较优势,主动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1年的25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8319亿美元,增长了333倍。2007年上半年,加工贸易进出口4409亿美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为45%。
魏建国表示,加工贸易在我国所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2006年,加工贸易出口占GDP的19.0%,顺差增量拉动GDP增长近1.5个百分点;二、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渠道;三、对优化出口结构起到重要作用;四、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五、扩大了劳动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六、密切了内地与港台经贸关系。
但是,魏建国表示,加工贸易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我国加工贸易仍处在国际产业价值链低端;二、加工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三、本土企业参与程度不高;四、加工贸易准入门槛偏低。
魏建国示,调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加工贸易。禁止和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及加工水平低的产品加工贸易,完善准入管理,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是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当前能源紧张、环境问题突出和资源相对短缺等矛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要求,有助于我们抓住全球资本重组、产业转移的机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助于提高中西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实现我国外贸进出口平衡发展。
官方预测小设限预示大变革
经历了7月初出口退税新政“飓风”的洗礼,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风暴”又登陆。由于地方各省区做了很多努力,设限的范围低于各行业预期,措施也仅包含台帐保证金制度,使得这次风暴的威力已经大大缓解。但是,从官方的政策解读反映,长远来看,此次设限会带来行业内的一些大变革。
向产业链高端升级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的加工贸易虽然发展很快,但一直是“为别人作嫁裳”。总体而言,加工环节主要集中在最终产品的组装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产,劳动密集度高,技术含量较低,在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软件支持、关键零部件配套、关键设备和模具以及品牌等环节上,多数被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控制,在全球价值链上处于低端。
所以,商务部产业司负责人解释,政府对某些加工贸易进行调整、限制,将逐渐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加工贸易产业升级的政策导向。“希望企业在政策压力下,尽快调整产品结构,向自主设计、自主品牌的方向发展,向产业链的高端发展。”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表示。
整合中小企业布局
另外,东南沿海相当一部分从事加工贸易的中小型企业存在着层次低、能耗高的缺陷,也将在此次调整中承受压力,甚至被淘汰出局。
浙江省金华市外经贸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政策对来料加工企业,特别是资金紧张的中小型加工企业来说影响明显,这势必会加重企业的资金负担,迫使企业减少或停止加工贸易生产。
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发展战略处处长高辉清也进一步分析指出:这次调整政策出台,表面看是调整贸易加工结构,实际这次产业政策调整,是一次对民营企业零散布局的收拢整合。这次颁布的目录规定,A类和B类企业缴纳50%的保证金;C类企业缴纳按全部保税进口料件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100%计征保证金。这就不可避免的会使一些竞争能力低但又消耗着国家资源的民营中小企业因无力承担如此高昂的费用而被淘汰出局,客观上完成民营企业的产业整合。
向中西部梯度转移
很明显,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的是差别政策。中西部地区的相关加工贸易企业,不受此次限制目录影响。
对此,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解释,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之一就是稳步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中西部地区具有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的比较优势,在某些生产制造领域积累了的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当地企业和政府也有极大的积极性。而东部发达地区生产要素容量趋于饱和及成本增加的双重动力,将推动企业向资源供给更充裕、供给价格更低的地区实行产业转移。所以,行业人士分析,纺织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有可能出现”。
官方的这一预测也得到了企业的印证。山东一家纺织品加工贸易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很早就注意到中西部有些地区原材料丰富、劳动力资源也相对低廉、成品出口市场广阔,有很多发展纺织品加工贸易的优势,但是,去中西部“挣加工费”的想法一直未能成行。而此次政策调整中的差异、倾斜,让他意识到,去中西部发展,对企业来说,真的是一条出路。
专家说法政策执行不会“缩水”
2007年4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7月23日又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这些条例的出台究竟会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近日,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王迎新教授。
外界认为,加工贸易禁止、限制类商品目录的接连出台可能会带来中小企业倒闭、外商撤资之类的不利影响,但王教授解释说,占中国贸易50%的加工贸易企业中有80%到90%的企业属于三资企业,有外商的资金支持,企业倒闭是不可能的,而且对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制度也将企业划分成好几类,对于以往信誉不同的企业政策也不一样,对A类企业甚至仍实行“空转”。
那么政府多次出台加工贸易禁止、限制类商品目录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呢?王迎新教授说,从入世之后,企业申请专利有一个明显的增长趋势,说明国内企业已经意识到了自主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企业在做事情。在本土跨国企业培育上,从国内税收来说,外企已与本土企业拉平了,国家的政策性银行也会为企业提供贷款,使有条件的企业能“走出去”。就加工贸易本身来说,它具有技术外溢效应,即国内企业不但能从加工贸易中获得经济利润,还能获得技术。外资企业的劳动者绝大部分是中国人,包括一些高层人员,他们在工作中会学到一些专利技术,而专利的保护是有年限的,专利保护时间一过,技术就可为中方企业所有。
在加工链的深化方面,加工区开展物流业是一个趋势,这意味着加工贸易由商品贸易向服务贸易深化,它使加工链从沿海地区延伸到内地,以至中西部地区。但中西部地区由于交通不便,运输成本太大,所以折中的办法是在中部地区开展加工贸易。王迎新教授举例说,江苏一带,当地政府先在沿海地区给予了外商一定的优惠政策,几年之后取消了,把优惠政策转到了贫穷的苏北地区,结果外商也跟着把厂房转移到了苏北。
最后,对于记者提出的地方政府出于在任期内做出政绩的考虑会不会在实施这些政策时有所缩水,王教授说,不必担心,因为这些政策由海关执行,而海关并不隶属于地方政府。
行业观察家具行业:“先买单,再吃饭”
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贸易平衡,近期,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榜上有名,从此将要接受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再也吃不到免费的午餐了。”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位家具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这样形容家具被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这一变化。
原来,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可以凭借加工贸易手册申请进口原料。进口时,不用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从理论上来说,企业需要向海关指定的银行账户里存入与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额的进口保证金,并在出口核销后由海关退还。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企业都不用实际缴纳保证金,此即所谓的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业内人士认为,如此一来,加工贸易类企业就好像手握一张免费餐券,比起那些从事一般贸易的企业,“营养”要高得多。
资金占用——先买单再吃饭
家具被列入限制类目录,从此就必须“实转”——足额缴纳保证金。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公告,对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
广东省家具协会秘书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政策调整
对广东省家具加工贸易企业肯定会有影响,尤其是港资、台资企业。台帐实转无疑抑制了企业的资金周转,让企业再次背负上缴纳保证金的新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家具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的门槛。
“从此,就要先买单,再吃饭了。”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家家具厂的负责人指出,虽然在产品出口以及合同核销后,能够从银行拿回这笔钱以及相应利息,但是相比较于以前不用缴纳一分钱,企业将增加许多资金周转压力。本不多的利润能否化解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关系到企业能否经受住生存的考验。”
而另外一位多年在广东省从事家具加工生意的台湾老板也表示:“从以前不用实交保证金台账,
到今后办理进口原料时必须交纳50%银行保证金台账,产品复出口后再退还,这意味着公司将押上1000万元人民币。”这位人士分析,虽然目前企业有能力缴纳这笔费用,但流动资金押在里边,一旦用钱时需要向银行贷款,届时贷款利息和办理各种手续的费用,还是会给企业增加一定的成本。
转型升级——谋求饭碗
2006年,我国家具出口价值达170亿美元,占全球家具贸易总额的1/5。但是,中国家具协会在“中国家具科学技术进步大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家具业是一个生产集中度比较低的产业,我国最大的10家工厂的产值总量只及全国生产总值的3%,而美国前10家工厂的产值占美国家具生产的40%。这种状况下,家具加工贸易类企业又丢了一份免费餐券,从此要先自己买单才能吃饭,如何才能吃得饱,吃得好呢?
“此次调整对纯出口企业压力最大,而对一些内外销都做得很好的家具企业影响会相对小一些,所以,出口转内销,或者内外销兼顾,可能是一条缓解压力的好途径。”广东省家具协会秘书长提醒。而为减少贸易顺差、增加国内市场供给、提高地方财税收入以及有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广东省已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推动加工贸易内销。
东莞天基木业有限公司尽管这几年一直加大研发新产品的力度,以通过加强设计来提高产品附加值,但由于成本大幅增长,企业经营难度日益增加。公司负责人成伟伦认为,在目前的形势下,将工厂迁移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地区,以及从加工贸易转向内销,都是他目前的备选方案。
浙江省家具协会会长蒋鸿源强调,家具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应长期靠“价格战”在出口中赚取廉价的加工费,这样不仅不利于产业的发展,而且极易遭遇国外反倾销。从长远看,只有出口退税下调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双管齐下,才有利于平衡贸易,减少贸易纠纷。此次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将有利于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家具出口,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推进家具加工贸易的转型和升级。
延伸阅读加工贸易曾经“劳苦功高”
此次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重在商品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即在2007年8月23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持齐全的材料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仍按原规定管理。
据介绍,加工贸易在我国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2006年,加工贸易出口占GDP的19.0%,顺差增量拉动GDP增长近1.5个百分点。二是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国内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的深加工结转方式为跨国公司进行配套生产,使用外方提供的技术、营销渠道实现了“借船出海”。三是对优化出口结构起到重要作用,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制成品为主的出口结构的转变。四是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加工贸易为我国带来了大量的新产品、新技术,直接带动了IT等新兴制造业的发展。五是扩大了劳动就业。六是密切了内地与港台经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