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刚刚调低 “烟台制造”面临升级压力
继上月涉及2800多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政策推出之后,本月加工贸易政策再次调整。商务部、海关总署于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新增近2000个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加工类为主的“烟台制造”产品受到较大影响,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作为宏观调控措施,出口退税与加工贸易两项政策的调整意图明显,都把调控重点放在“两高一资”和低附加值、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的产业。记者了解到,7月份,作为企业重要利润来源之一的出口退税下调后,约占我市外贸出口总值的1/3商品受到了较大冲击,部分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的企业难免被淘汰出局。
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又新增了近2000个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对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我市部分出口产品种类相对集中、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将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
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是指,企业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新公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在管理方式上的这种变化体现在,以限制出口的方式进行管理,实行区域间差别政策。东部地区的A、B类企业,需按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50%,缴纳台账保证金,C类企业无论东部或中西部地区,均需按规定缴纳100%的保证金,同时,东部地区现有企业,可继续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而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获得外贸权的新设立企业,不能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记者了解到,今后,我市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的A、B类企业,将按规定缴纳50%的台账保证金,C类企业需按规定缴纳100%的保证金。缴纳台账保证金将占用企业一部分流动资金,无疑给已倍受原材料涨价、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率下调等因素困扰的出口企业又增加了一重压力。我市塑料制品企业、家具加工企业、纺织品等能耗加工企业,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而部分出口产品种类相对集中、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则受影响较重。
从上半年烟台市的出口数据来看,全市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为29.4亿美元。据有关方面预测,由于上月我国全面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下半年,我市将减少出口逾2亿美元,2008年出口减少8亿美元,涉及出口企业达2020家。而本次新公布的限制类商品出口措施,将影响到我市约1.9亿美元、占全市加工贸易出口总值6.5%的出口商品。
针对宏观调控措施影响,烟台海关关长边佩全表示:“就这一次政策调整而言,对我市外贸出口的整体规模影响不会太大,但从微观层面看,这两项政策对相关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是不容忽视的。同时,从长远角度来看,作为企业,不求变,意味着‘等死’,烟台加工贸易产业和产品结构亟待升级。”(记者孟宪臣通讯员徐雯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