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浆纱机变成废铁 东翔纺机产品遭投诉
近日,福建骏明纺织有限公司向记者投诉称,该公司2005年12月从江苏射阳东翔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购买的一套价格50万元的SKM343浆纱机设备,不仅没有使用说明书,而且从调试阶段起就不断出现故障,至今无法正常生产,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十几万元。之后,东翔公司的技术人员不顾合同约定撤回江苏公司,对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加理睬。
接到投诉后,记者展开调查。据了解,按照合同约定,浆纱机产品保质期应为一年,东翔公司负责安装调试;骏明公司在货到后需付款44万元,余款安装调试完成后付清。2006年2月,设备运抵福建,经东翔公司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后投入试产,但该设备在试产期间出现故障,造成不锈钢滚筒生锈、整条设备生产线不能匀速运转、投入试产的原材料大量断纱及浆块结斑等问题。虽然经过东翔公司技术人员多次调试,并进行了部分改装,但设备仍然不能正常运转。
在调试无果的情况下,东翔公司技术人员不顾合同规定撤回江苏公司。骏明公司多次电话联系,并于2006年8月至10月多次发函给东翔公司,但该公司一直采取回避或置之不理的态度。
2006年12月27日,骏明公司向当地质监部门反映情况。之后,东翔公司在给射阳质监局的回复中称,设备出现浆斑的原因是使用方烘房温度调控不当,称其公司技术人员在骏明公司指导试产期间,生产出的产品没有出现浆斑现象。骏明公司购买浆纱机是以低于市场价20%的成本价购买的,后来也只支付了36万元,没有按照合同付清全部款项,因此,调试人员回江苏后,公司没有经济能力再去骏明公司指导试产。
据骏明公司宋总经理介绍,骏明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已支付38.5万元设备款,投入如此大额资金向东翔公司购买设备,目的是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现在因为该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不但不能为公司增加效益,反而在调试中浪费了大量原材料,使公司蒙受直接经济损失十余万元,间接损失目前无法估计。对于该设备出现的问题,他说,骏明公司与东翔公司所签订的是购买SKM343浆纱机合同,可设备运到后却是GA343两单元浆纱机,与合同所定设备不符。厂家解释说这是同一种机型,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东翔公司的技术人员却对设备进行了改装。不仅如此,这台设备一直没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他们一直向东翔公司索取该设备的说明书,但始终没有答复。
东翔公司负责人马红梅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骏明公司在购买这套设备前她曾告知对方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比较多的问题,但厂方会给予调试、维修,也正因为这样才给骏明公司优惠20%。但是骏明公司在技术人员调试后一直没有将货款付清,所以公司才拒绝派技术人员给设备进行调试维修。对于骏明公司所说的质量问题,那是他们没有按照操作要求造成的。在回答该设备为何型号与合同书不一致,没有使用和产品说明书的问题时,该公司的徐先生说,卖给骏明公司的设备是刚研制生产出来的,当时就用了SKM343浆纱机的名称,后来才改为GA343两单元浆纱机;至于没有产品和使用说明书,徐先生说,设备刚生产出来,说明书还没有配套,现在使用说明书已配备,但未提供给骏明公司。
到目前为止,这一事件还没有任何进展。让人困惑的一是新研制的产品没有运行论证,没有使用和操作说明书怎么就能堂而皇之地走向市场;二是在骏明公司一再要求调试维修并请有关部门协调的情况下,东翔公司仍一再以购买厂家违约为由,拒绝对产品进行调试维修。《合同法》中规定,销售的产品必须与合同上的产品品牌型号一致;《产品质量法》中规定销售的产品必须备有产品说明书与使用说明书。那么在这个事件中究竟谁违约?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