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以出口退税节支 反哺中国经贸体质
自从1985年实行出口退税制度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整已经从7月1日开始实施了,为了促进宏观经济外部平衡,提高出口效益,避免给一大批出口企业提供无秩序价格战的本钱,此次出口退税新政确实有其必要性,出口退税新政发布之初倍感震撼的出口企业情绪也终将渐渐平复。然而,与此同时,一个新问题引起了作者的关注:大面积下调、取消出口退税之后,由此节省的财政支出有多少?这笔节省出来的费用又应当如何使用?
随着中国出口贸易的扩张,中国出口退税支出规模也日益庞大。在调整“大名单”涉及商品占海关税则商品总数37%的情况下,估算出口退税调整减少支出5%似乎并不为过;而即使按照去年的基数计算,减少5%的出口退税额也有214.2亿元了。加上从6月1日起对110种出口商品开征出口税,并提高32种商品出口税率,今年进出口税收增收节支额相当可观。
我国进出口税收增收节支正发生在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政府财力充裕之际,今年一季度税收收入总额11284.1亿元,比去年同期(8987.9亿元)增长25.5%,增幅比同期GDP增幅高一倍还多。在这种情况下,这笔增收节支额大可不必投向别处,既然取之于外经贸,那么用于外经贸更合适。毕竟,虽说我国外经贸数字光彩照人,已经是仅次于美、德的世界第三贸易大国,但在相当程度上不过是“虚胖”;为了在这个地球村的时代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巩固我国外经贸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将进出口税收增收节支额投入增强对外经贸的“体质”是恰当的。具体说来,可以投入以下几个领域:
首先是投入发展自主创新先进制造业,特别是技术装备、大飞机、芯片等战略性产业。在这个大力削减贸易顺差的时期,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财富的生产能力永远比财富本身更重要,在经济增长、充分就业、价格稳定、对外经济平衡、不断提升国内产业结构等主要目标中,抑制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增长(即对外经济平衡)是短期或中期目标,而提升国内产业结构乃是长期目标,我们不能为了中短期目标而牺牲长期目标。我们不能永远安于“八亿条裤子换一架飞机”的国际分工地位,我们必须要为国民创造体面收入就业机会,而不仅仅是血汗工厂里的所谓“就业”。
在高等教育空前扩招、大学生就业问题空前严峻的情况下,这一点不仅具有经济意义,更关乎社会稳定。我国目前资产市场泡沫问题之所以严重,表面上看是流动性过剩所致,实际上是因为自主创新先进制造业过度落后,缺乏高预期回报的投资机会,过多的资金不得不追逐过少的投资机会和资产。
为此,我们可以用国家投资、政府采购、技术教育投资等手段支持自主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同时,考虑到先进制造业产品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出口市场对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固然要大力削减“两高一资”等低技术、低增值、高污染、高能耗商品出口,但仍应鼓励自主创新先进制造业扩大出口,鼓励其占据国际市场,包括维持乃至适度提高这类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其次是用于支付出口产业向国内欠发达地区转移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成本。出口产业向国内欠发达地区转移,需要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增加投资。
此外,我国区域发展落差已经达到了“一五”以来前所未有的地步,而出口退税调整等贸易政策调整本意虽然是提高出口商品结构,但有可能因遏制中西部地区优势出口产业(初级产业)而令其承受比东部更大的冲击。而且,在现行企业税制下,资源开发在中西部、总部位于东部(特别是大城市)的局面导致所得税领域出现从中西部贫困地区向东部、向大城市的转移支付。
近两年国内炙手可热的“总部经济”潮流,实质上不过是争先恐后利用税制的这一缺陷搞“国内离岸金融中心”,从而获取来自其他地区的转移支付而已。为此,我们需要考虑优化现行财税体制,提高资源税,让地方从资源开发收益中获得更大的份额用于环境保护和恢复,以及改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制,激励中西部更加乐意将资源在国内东部深加工后出口,而不是直接以初级产品形态出口,并从中分享合理份额的收益。但在这一调整过程中,中央财政分享的资源税等将有所下降,可以用外经贸税收增收节支额来弥补,以便调整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