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对我服装拉链开始反倾销调查
2007年8月7日,《埃及政报》刊登2007年第8号关于对进口或原产于中国的服装拉链开始反倾销调查的公告,调查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在调查期内生产和向调查国或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同时,该规定要求全部涉案企业应积极参加应诉,以维护我国出口产品的海外市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涉案企业对此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我会根据上述《规定》具体负责该案的应诉组织工作,请涉案企业及时与我会公平贸易工作部联系。
电话:010-67732674/8778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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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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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