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买主要求越南纺服业恢复出口监测制度
包括Adidas, Ann Taylor, Liz Claiborne及Kohl’s等美国买主向越南政府要求恢复作为监管越南输美成衣价格与出口量的出口监测制度。该等买主表示,在2007年5月以原产地证明书制度(Certificate of Origin, COO)取代原本之出口许可制度(Export License, E/L)之决定,可能促使美国要求对进口越南纺品采取反倾销调查,并使买主向以越南为根据地的供货商下单更加谨慎。
美国越南商会主席Christopher Muessel于本年8月底致越南工业及贸易部(Minister of Industry and Trade)的信函中警告,依美商的观点,越南此举像是开了倒车,并给予美国内纺织产业要求对越南展开反倾销调查的借口。
越南纺品出口监测制度系自本年1月11日越南加入WTO起开始实施,预计实施至2009年1月19日止,并计划每6个月检讨一次,第1次正式检讨为本年8月份;需接受检讨的5个越南产制主要项目产品为衬衫、裤类、毛衣、内衣及泳衣产品。
Muessel相信,依据新COO制度所搜集的出口资料,无法反映美国海关搜集的进口资料,因为COO制度未要求列示成衣类别号码及单价,易造成资料之不正确。渠指出,新COO制度系由越南商业会(Vietnam Chamber of Commerce, VCCI)所承办,而不是由越南工业及贸易部监管,工厂在产地证明书自动列示成衣类别与单位,VCCI既不熟悉输美成衣分类制度,也无法证实产证上所提供信息的正确性。
Muessel更表示,有些例子显示,工厂径依代理商或买主的要求错误地列出类别叙述,即使该等类别是不正确的。渠相信此点,将给予美国内纺织业者借口要求对越南纺品展开反倾销调查。
Muessel致越南工业及贸易部的信函中指出,鉴于事态严重与紧急性,请求越南工业及贸易部依据美国商品分类税则号列10位码制度,尽速恢复出口监测(出口许可证)制度,以利所搜集的信息与美国进口数据互相对应。
该信函中亦要求像以往一样,将出口资料每星期公布在越南贸易部网站,以提供美国买主每周越南输美成衣信息。Muessel说明,透过越南官方网站发布之出口资料,可以加强买主继续下单的信心,并可将美国商务部主动对越南成衣展开反倾销调查的风险降到最低。
反倾销调查可能导致美国买主即刻对越南制造商取消订单,因为调查行动将带来不确定性与市场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