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打造区域性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地
国家的新政策为中西部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带来了新的机遇。17日,全市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桂林市打造成全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地,市委书记高雄表示,面对这一轮机遇,不能再“看一看,等一等”,也不能只差“临门一脚”,必须“三步并作两步走”。
据了解,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在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市委常委、副市长牟信勇传达了11日全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会议的精神。据其介绍,自治区主席陆兵已明确提出,要把广西打造成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最佳承接地。
2006年,我市加工贸易出口9104万美元,昨天的会议提出,力争到2012年全市加工贸易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从2006年的21.2%提高到40%以上,年平均增长30%以上,培育一批年出口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加工贸易龙头企业。
市长张秀隆指出,近期应充分利用我市综合成本优势和资源优势,重点承接新目录中国家限制东部发展的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围绕我市“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承接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资源精深加工等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转移,特别是还要根据全区的产业布局,优先发展医药和电子信息产业加工贸易。
会议还要求,重点吸引港澳台及日本、韩国等投资加工贸易企业,重点引进“关联配套”型和龙头带动型企业项目。
市委书记高雄表示,桂林一定要吃透新政策,立足于区域合作,抢抓机遇,努力提升自身的承接能力。他强调,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是我市对外开放、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事关全市开放、开拓、发展的全局,必须形成共识,凝聚合力,积极研究思考,对接、承接好这一轮加工贸易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