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出口玩具质量安全管理培训”的通知
商贸工函[2007]171号
广东省外经贸厅、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贸工局、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今年6月以来,我出口玩具连续发生召回事件,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提高我出口玩具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建立产品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积极应对国外市场不断提高玩具质量安全标准的影响,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07年10月11日在广东东莞、12日在深圳各举办1期“2007年出口玩具质量安全管理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围绕提高出口玩具质量安全意识、建立产品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分析我玩具出口状况、存在问题、面临形势及发展趋势,重点介绍玩具召回事件及其影响;专家结合我国玩具出口实际和企业需求,介绍国内外玩具产品技术标准、我国玩具出口质量法规政策和管理体系、企业出口玩具产品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建设、企业在玩具生产和质量管理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内容;地方管理部门和企业交流玩具产品质量控制和管理经验。
二、培训对象
有关玩具出口企业(含生产性企业)的产品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员,广东省500-600人,深圳市400-500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玩具出口行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费用
培训公共费用、授课专家及地方政府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由商务部承担,培训对象的食宿、差旅费自理。
四、会务工作
分别由广东省外经贸厅和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贸工局和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同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共同承办。请承办单位及时面向玩具出口企业,做好培训宣传与组织工作,尽快确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议地点、日程并下发会务通知。
会务通知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www.mofcom.gov.cn)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发布。
特此通知
商务部外贸司联系人:潘建生、石丽莉
电话:010-65197787,65197430传真:010-65197434
电邮:panjiansheng@mofcom.gov.cn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联系人:秦园
电话:010-82261949传真:010-82260166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联系人:郭嘉仪
电话:010-85226485传真:010-85226479
商务部外贸司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