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专商所成立50周年 见证我国知识产权发展
9月24日,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成立50周年庆祝招待会在京举行。原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出席招待会并发表了讲话。参加招待会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负责人士,及学术界、法律界、中外企业界共300多人。
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
董松根在讲话中指出,自1957年国务院批准成立我国第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中国贸促会商标代理处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中国贸促会的发展就是我国知识产权业务发展的缩影。
董松根表示,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前,中国贸促会专商所是我国唯一或主要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中国贸促会开展商标工作之初,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的数量每年只有十几件,到1979年则骤增至3700多件,1980年更是达到4000多件。现在,中国贸促会专商所每年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新申请、续展、变更、转让、许可、异议、争议、复审、国际注册等商标代理业务已达几万件。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制度得到确立,并在逐步完善。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发明专利年申请总量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申请大国。2007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总量达到26892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7.3%;在商标申请方面,截至2006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总量达498.6万件,已注册商标总量达277.4万件,商标拥有量和注册量居世界前列。
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步
“中国贸促会专商所成立50年以来的创业历程和取得的经验表明,它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做出了很多的工作与努力。”董松根表示。
董松根介绍说,中国贸促会专商所最早提出了在国内建立专利制度的建议;参与了我国专利、商标、版权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举办一系列大型的国际知识产权论坛、研讨会、出国考察等活动,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工作;加入国际组织与世界接轨,1973年,中国贸促会专商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联系,以后又加入了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与国际许可证贸易者工作协会,在中国成立了分会。此外,成立50年以来,中国贸促会专商所培养了大批懂技术、懂法律、懂外语的专利商标代理人,造就了我国知识产权代理人队伍。
任建新在讲话中肯定了中国贸促会专商所成立50年来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做的贡献,他表示,在新的形势下,知识产权代理事业应健全和完善专利商标代理体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应更好地发挥其在宣传培训、交流合作、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国内同行的经验,提高代理业务的质量,加强同国际间各种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进一步提高贸促会专商所在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地位;加强专利商标代理的理论研究,并在立法、司法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开创专利商标代理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任建新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