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 央企知识产权工作软肋成因
三分之一央企知识产权受侵时未采取任何措施缺乏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已影响我国产业和经济安全
这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从会上传来的消息有好的也有令人遗憾的。而这些令人遗憾的信息恰恰说明央企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上存在软肋。
央企92.1%未制定知产战略与规划
仅用相当于外国公司八分之一的造价,提前1年实现流花油田复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靠着自我创造的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避免了直接经济损失近四十亿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视通过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共拥有授权专利六千六百多项,国外授权专利四百多项。
近年来,中央企业出现了一些像中海油、中石化这样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积累的企业,但遗憾的是,这样的企业太少了。
国资委的一项相关调查显示,目前,92.1%的中央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规划;47.3%的中央企业没有建立专利及相关文献检索制度;在中央企业承担的科研项目中,申请专利的比例仅占24.6%;33.6%的中央企业从未开展过专利许可贸易,有55.3%的中央企业从未开展过商标许可贸易;34.9%的中央企业尚未建立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制度;有72.7%的企业尚未建立防止人才流动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管理制度;还有三分之一的中央企业在专利被侵权、商标被仿冒时,未采取任何措施。
中央企业大都是行业排头兵,但2006年,中央企业申请专利和申请发明专利数量分别仅占全国申请总量的2.6%和3.4%,授权专利和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分别仅占全国授权总量的2.8%和3.1%。
2007年,中央企业有16家进入世界500强,但在进入世界品牌500强的40个中国品牌中,中央企业品牌仅有5个。
这一组组数字,不能不令人对此现状产生反思。
而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的一番话道破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中央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还比较弱。一些企业仍然不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没有建立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面对知识产权纠纷,也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企业涉外知产纠纷呈上升趋势
据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神五”、“神六”载人航天飞行的圆满成功,“歼十”飞机的成功研制,三峡工程的成功建设以及青藏铁路的顺利通车等表明,中央企业完全有能力进行自主创新,在关键领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但中国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缺少历史积累,手里没有掌握多少知识产权筹码。
据了解,我国的科技进步贡献率目前只有40%左右,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70%左右,也低于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说,在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方面,我们依然受制于人,重大装备和基础软件仍然依靠进口。如光纤制造装备的100%、集成电缆制造装备的85%、石油化工制造装备的80%、数字机床的70%和医疗设备的95%依赖进口。
“与国外跨国公司相比,我们一些企业大而不强,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依赖进口、知识产权受制于人的问题十分突出。截至2006年底,所有中央企业累计拥有专利3.8万项,还赶不上国外一些大的跨国公司一家企业拥有专利的数量。”黄淑和说。
这种悬殊意味着什么呢?业内人士指出,意味着我们不能在国内外市场上游刃有余,意味着我们的巨大付出并不能赚到更多的钱:
由于国外设置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我们不少企业的产品难以走出国门,只能在国内销售;
由于缺少核心技术专利,我们一些企业不得不将每部国产手机售价的20%、计算机售价的30%、数控机床售价的20%至40%支付给国外专利持有者;
我国服装出口占世界服装贸易额的24%,但自主品牌不足1%,相当一部分出口产品是属于贴牌生产或来料加工,盈利空间很小;
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中央企业在境外投资主要集中在石油、矿业、建筑等资源采掘型或劳动力密集型领域,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国际竞争能力和投资效益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由于不了解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中央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法律纠纷也呈不断上升趋势。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已经累计超过10亿美元,2006年我国企业因国外技术贸易壁垒造成的损失高达360亿美元。
央企知产战略研究制定全面启动
随着国际产业集中度提高和我国市场开放的提速,我国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缺乏核心技术、缺乏知名品牌的突出问题,已对我国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
据黄淑和介绍,目前,国外跨国公司已经开始凭借其资金、技术和品牌优势,对我国装备制造业等一些重要行业的骨干企业进行并购重组与合资控股,将国内一部分产业的龙头企业纳入其全球产业链,进而逐步吞噬国内部分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最终控制国内部分产业发展的主导权。
如何应对这一趋势?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争取在短时间内取得更多的重大创新成果,加快打造中央企业知名品牌,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等措施。
目前,中央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的80%以上集中在军工、能源、交通、重大装备制造、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国资委已经确定了153户中央企业的主业。中央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将针对有关重点领域、重要产业的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结合本企业主业的实际,明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找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突破口。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应用转化能力、市场占有率的竞争能力和企业依据法律法规与国际规则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能力。
据悉,根据即将颁布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国资委将抓紧起草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今后,国资委将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奖励办法。同时,积极指导和推动中央企业把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的业绩考核,明确各级企业负责人在科技创新中的责任,细化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分类考核指标,并严格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