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大幅调整现行纺配许可数量转让规定
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商务部相继出台了《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一次协议招标公告》、《2008年输美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企业业绩表》。值得注意的是,现行许可数量转让规定做了较大调整。
具体如下:
从11月1日起,转受让平台将设定转让参数,已获许可数量的企业,转入次数和数量不限,转出次数不限,转出量不得超过已获许可数量;未获许可数量企业转入次数和数量不限,不得转出。新规则拟于11月1日开始实行,对2007年和2008年度许可数量同时适用。
请各有关企业密切关注新规,合理安排调剂,以确保出口业务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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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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