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凡:加强棉花市场监管 维护棉花流通秩序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凡就“加强棉花市场监管,维护棉花流通秩序”作了报告。
刘局长首先对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6年度“红盾护农”和棉花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他说,今年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根据当地的棉花种植季节,做到部署“早”、措施“实”、查处“严”,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推行监管重心下移,有力地保障了棉花生产的顺利进行。在充分肯定棉花市场监管工作成效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假劣农资损害棉农利益的现象仍有发生,棉农购买假劣农资造成棉花减产、绝收的赔偿机制尚未建立,个别地区无照收购、加工棉花的现象依然存在。为此,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他着重指出,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棉花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他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任务。加强棉花市场监管,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共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棉花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棉花市场秩序。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棉花流通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把棉花市场主体准入关,要对辖区内所有棉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要进一步完善棉花收购、加工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对棉花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加工棉花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流通领域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棉花流通秩序。
(二)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棉花市场监管工作,不断推进棉花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继续完善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制等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逐步建立棉花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棉花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到位,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机关开展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的水平。
刘局长最后强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他说,当前,正值棉花收购的关键时节,棉花市场秩序的好坏直接关系棉农增收和农村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大力发展和规范棉花经纪人,推动棉花生产与市场需求相衔接。棉花经纪人活跃在城乡市场、从事棉花流通和信息传递,架起了农民预市场之间的桥梁,实现了棉花生产预市场的有效衔接,从而促进了棉农增收,保护了农民种棉的积极性,稳定了棉花生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立足职能,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棉花经纪人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棉花经纪合同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认真解决棉花经纪活动中发生的合同纠纷。严厉查处棉花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从事坑农害农损农的不法行为。
(二)加强棉花订单合同的监管,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发展棉花订单合同对于提高棉花市场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棉花产业化经营和结构调整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积极开展合同帮扶工作,大力推行以龙头企业和商标为依托的棉花订单合同,要加强对棉花订单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格监管合同履行,促进合同履约率。严厉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确保订单农业取得实效。
(三)实施棉花商标战略,提高品牌棉花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要积极引导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树立商标意识,通过注册和使用商标,提高品牌棉花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品牌棉花的知名度,使“公司+农户+商标”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进一步加大棉花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棉花商标的侵权行为。大力扶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做强做大,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认真实施棉花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认真实行棉花收购、加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要建立管理档案,对信用好的棉花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存在不良纪录的棉花市场主体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棉花收购和加工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