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质监局:抽查床上用品仅两成多合格
昨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纸巾纸、湿巾、卫生巾、床上用品等产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3.8%。其中,纸巾纸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7%,湿巾抽样合格率为83.3%,卫生巾抽样合格率为68.8%,而床上用品抽样的合格率仅为25%。
本次共抽查沈阳、鞍山、营口、铁岭等省内4个城市16家床上用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25%。其中被品抽样合格率为18.2%,床品抽样合格率为40%。主要不合格项为纤维含量(面料、填充物)、标识、PH值和甲醛含量,产品质量较差。
床上用品的原料即纤维含量历来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在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13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批次的100%。主要表现在纤维名称不规范、无产品质量等级、产品标准编号错误、产品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执行产品标准年代号错误等。含甲醛的床上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会释放出游离甲醛,容易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
本次还抽查了沈阳、鞍山、抚顺、锦州、营口、葫芦岛共6个城市15家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生产企业的产品16批次,主要不合格项有微生物指标、pH值、吸水倍率和渗透性能。
微生物指标是卫生巾最基本、最重要的指标,使用微生物超标的产品,会危害经期妇女的身体健康,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的pH值太高或太低都会刺激皮肤发痒过敏或不能很好地抑制细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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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床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