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绷紧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链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其“紧缩效应”逐步显现,保证金台账制度使我市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链进一步绷紧。据市外经贸局初步统计,按今年上半年出口计算,“新政”的实施,将占用加工贸易企业资金近1000万元。
调整后的加工贸易政策规定,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生产,在合同备案时,按海关管理类别(根据信誉、守法程度情况分A、B、C、D四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才得以退还。我市加工贸易企业大多为B类,需缴纳50%的保证金。
“保证金台账实转制度,会占用企业大量运营资金,致使产品出口成本上升,影响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群发化工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这将明显削弱企业的接单能力。而对资金本来就较为紧张的中小型纺织加工贸易企业来说,企业将承担更大的资金周转压力。一企业负责人形象地说,以前是先上车再买单,现在要先买单再上车,一正一反使产品出口成本骤升三成左右。“资金的压力让我们几乎喘不过气来。”不少加工贸易企业感叹道。
对此,市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涉限的出口企业要积极应对,着力提高加工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关键零部件的加工制造能力,从单纯加工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内容延伸,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加工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