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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WTO时代中国企业的专利策略


http://www.texnet.com.cn  2007-10-09 07:38:41  来源:电子工程专辑 收藏

  2007年元旦敲响的钟声,将预示2007年不是平凡的一年。2007年是中国加入WTO世贸组织,经过5年过渡,终于成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的第一年。这意味着,中国对外的大门将全面开放,中国的政治、文化、经济将面临新的考验。

  中国,一个拥有世界人口将近四分之一的国家,作为第143个成员加入世贸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开始淡化了人类自己用大炮把地球划分出很多无形边界的概念,同时,固化在国人头脑中几千年的思想观念也将开始溶化;另一方面,中国在加入世贸的5年中,在经济方面也可以说得上是赢得了大满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中国人均GDP从2001年不足1000美元,提高到了2005年1700美元。5年来,中国的外汇储备超过1万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超过3000亿美元。通过产品出口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推进了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还带动了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但随着5年加入世贸过渡期的结束,中国的很多法律、法规,今后也将要与国际上公认的法律、法规接轨,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将会令国内一些产品出口企业在比较长的时间内感到阵痛。因为中国的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与技术先进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

  2007年元旦刚过,就听说美国的ATSC组织要到中国来,游说中国的数字电视制造商向他们上缴技术专利费;去年生产MP3、MP4视听产品的珠海炬力公司也被美国的SigmaTel公司告上法庭;更早的时候还有,2002年1月9日深圳普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往英国的DVD被扣,2月21日惠州德赛视听科技公司出口到德国的DVD也被当地海关扣下;在2004年10月第94届广交会上,还发生过有9家被起诉涉嫌侵权DVD6C联盟专利的其中5家DVD参展企业,由于拒不妥协,拒绝缴纳专利费,而被驱出展馆的尴尬局面。

  这些事件的发生都说明,中国企业在开始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潮流中,必然会与国外企业发生利益冲突;面对国外企业对中国企业的专利侵权起诉,中国企业也必须掌握法律武器,学会不断通过技术谈判来解决各种经济纠纷的手段和技巧;同时也让国人对专利技术的认识不断提高,最后才能产生观念上的转变。

  专利要收费,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很陌生的。这个问题对于每个中国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就像早些时候6C联盟提出要向中国的DVD生产厂商征收专利费一样,大部分中国人都认为这种专利收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更认为外国人向中国人收取专利费是卑鄙行为,因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从来就没有给别人交专利费的概念。正是因为这些外国人在中国人正要往口袋里拼命装钱的时候,突然提出要向中国的DVD生产厂商收专利费,才使400多家中国的DVD生产企业在顷刻之间纷纷倒闭。

  专利法早在200多年前在欧洲就出现了,然后传入美洲,又经过了100多年的时间,于上个世纪50年代,才开始传入亚洲,并且首先是传入日本,随后才传入台湾香港地区,直到2000年前后才开始传入中国大陆。虽然,中国的专利法已经于1985年就诞生了,但直到2000年,中国的专利法只是用来让领导的头上多载几道光环,从来就没有认真执行过。无怪乎,中国人对专利收费这个怪物这么陌生,这么反感。

  尽管,很多中国人都不喜欢专利法,更不喜欢美国的专利法,但我认为专利法还是个好东西。你看,那些技术后来居上的日本企业和韩国企业,现在他们也都拥有了非常多的发明专利,这不是因为日本人和韩国人的智商比中国人特别高,和上帝偏爱日本人和韩国人,而是因为他们学会了灵活运用专利法,既保护了自己的技术发明,还能吸收别人技术的长处,专利法把他们的国家一步,一步地引向富强。

  无人敢怀疑,今天的日本已是一个技术强国,但日本开始的时候也是靠技术引进发展起来的,特别是日本的半导体技术,全部都是靠从美国进行技术引进,然后在别人技术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改进,使日本一下子由50年前的一个技术输入国,一跃成为技术输出国。

  如果从资源配置和管理方面来考虑,目前,专利法无疑不是最好的法则。在中国小学生的马克思主义课本上曾经写到,资本主义国家每隔几年就会发生一次重大经济危机。但将近30多年来,我们看到的是国外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一直在蓬勃发展,我们所希望的经济危机一次也没发生过,并且经济全球化的速度还在不断加快。我想,如果资本主义国家不是靠专利法和国际贸易法则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很早就已经出现了。

  比如,要不是6C联盟提出要向中国的DVD生产厂商收专利费,中国的DVD灾难也会很快就会引向欧洲和美国,同时也会给中国的DVD生产厂商带来更大的灾难。在VCD刚面市的时候,VCD的价格最高可卖到6000多元一台,然而,时间还不到3年,单台VCD的价格就跌破800元;然后VCD很快就被DVD所代替,DVD刚上市的时候,单台DVD的价格最高可卖到3000多元,同样不到3年,单台DVD价格就跌破到600元,甚至最低价格还跌破到300元。一个技术性能比VCD还要高好几倍的DVD,为什么其跌价的速度比VCD跌价的速度还要快?这是由于无序竞争的最终结果。

  这种无序竞争已经不是单纯的产品生产,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而是一种资源浪费行为。仅仅只因为6C联盟提出要向中国的DVD出口生产企业收取专利费,中国的几百个DVD生产企业就纷纷倒闭,如果中国的DVD产品不出口,它们到底能够生存得多久?估计不出3年,将有70%以上的DVD生产企业都得倒闭,这个能怪6C联盟吗?

  根据统计,2003年,中国从事DVD产品生产的企业大大小小,一共大约有2000多家,每年DVD的产能高达8000多万台,并且每年还会按26%的速度惯性增长,而全世界的DVD容量,如果每台电视机都配一台DVD,最多只有1.4亿台,最后剩下的那些DVD还能卖给谁?况且,国外同样也有DVD生产企业,别人同样也要考虑生存问题,因此,这种灾难或迟或早,总有一天要发生。

  且要记住,世界上还是有国界的,别人也不会允许其他国家把祸水引向自己的家园。在WTO的五条重要协定中的第一条就是,出口国的产品不能威胁到进口国同类生产企业的生存。因此,国外企业提出要对中国的电子产品进行专利收费,实际上就是间接执行WTO条令中的第一条法则,并且收取专利费比起罚款来说是最轻的。比较体面地说,收专利费还是属于两个企业之间的私人行为,而罚款则是属于政府行为。因为中国人不懂得这些游戏法则,所以感到非常冤枉和气愤。

  根据专利法或世贸法则,当出口国的顺差超过一定额度的时候,别人对中国的电器产品进行收费或加收惩罚关税,都是合法的,只是中国人还没有这种法律概念。其实在国外很多国家,产品的价格并不是像在中国这样,完全由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商说了算。比如在德国,德国商场中的很多商品,特别是生活用品的价格,都是由消费者协会与商业协会共同协商来制定的,并且每年只有两次商品价格调整机会,春季和秋季,每次价格调整只有十五天,其余时间产品价格不能随意变动。同样,工人的工资也不是完全由企业主说了算,而是由工会与企业主协商来决定。

  现在,一些向中国企业提出要收取专利费的国家,他们的国民已经过惯了悠里悠哉的生活,每年两次度假,每个星期工作4天半,星期六和星期天所有商店都得关门,目的就是要让大家完全放松身心休息,他们已经不愿意去再过那种无序竞争的快节奏生活了。

  因此,他们不但对节奏过快的生活感到厌烦,对更新换代过快的产品也产生抵触情绪。专利法正好是他们这种消除抵制情绪的缓冲剂,如果没有专利法,他们同样可以用别的方法来抵制别人的商品出口到自己国家,以免对他们的产品产生冲击,威胁到他们厂商的生存。如美国的301和337条款都是为了防护自己国家的产品免遭别人商品冲击的盾牌。

  如果中国要出口自己的产品到这些技术发达国家,中国的产品生产企业或出口商首先要到这些产品进口国申请专利,或收买专利。没有专利,要想产品出口,以后再也没有门,这就是WTO的游戏法则。

  再过几年,发达国家的厂商想到中国来,同样也要遵守这条法则,他们的产品想出口到中国,同样也要先到中国来申请专利。这就是技术可以直接转化成财富的法则,而不再是技术先要转化成产品,然后再由产品转换成财富。即:技术就是财富。

  没有市场竞争,经济就不可能搞活,但市场竞争并不是让企业变成动物家园,弱肉强食。实施专利法或专利收费的积极作用,就是避免企业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无序竞争。让参与竞争的企业更有序,大家都愿意遵守游戏法则,使企业之间既有竞争也有谦让,不要让所有企业都去争夺同一块蛋糕,让企业死得更快。认真执行专利法是避免企业过分竞争的有效法则,也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好方法。

  我们知道,社会资源(人力、财力、物力等)总是有限的,你在某方面支出多了,在另一方面支出就少了。如果大家都把资源集中在某个方面进行势力竞争,而不是利用能效来竞争,社会资源配置总有一天会失去平衡。不但会浪费社会资源,并且还会:一个人付出同样多的劳动所得到的报酬,只相当于别人付出同样多劳动获得报酬的几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这样公平吗?在经济学上有个机会成本的概念,如果你在某方面投资多了,同时你在另一方面的投资就会减少,或许你在另一方面投资所得到的回报还要比你在这方面投资的回报要大。

  假设,同一个项目,如果只有一个人投资,肯定会赚钱;但两个人同时投资,可能不亏也不赚;但三个人同时投资,肯定要亏本。作为政府,或者资源的管理者,会让你三个人同时投资一个项目,浪费资源吗?那么这个项目到底让给谁,总得有个游戏法则来让大家和平竞争,或和平相让吧。要么把资源让给利用率最高者;要么进行抽签;要么耍阴谋买通资源管理者。

  目前,专利法就是项目优先权配置中最好的选择法则,起码它比抽签法要公平一些,比行政特权更公平一些。如果让政府指定把项目让给谁,你作为局外人,你没有意见吗?

  中国在没有加入WTO世贸组织之前,中国人对于WTO世贸组织的游戏法则是一概不承认的,当然,外国人也不会到中国来申请专利,甚至还要对中国禁止输入专利技术,西方8国就曾经对中国进行过将近40多年的技术封锁,直到现在,这种技术封锁还没有完全解封,比如:1.2微米以下的半导体技术,还有卫星通信技术,以及与军用相关的技术,西方8国现在还禁止向中国出口。早在中国还没有与世贸组织接触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技术引进大部分都是通过南韩、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绕道进行的。因此中国的技术引进也养肥了很多南韩、台湾、香港的公司,而他们对中国的改革开放也起到非常大的推波助澜作用。因此,中国对这种技术引进,从来也不承认他们的专利。

  专利权是一种私有特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从无序竞争,到有序竞争过程的一个转变,是人类文明活动的一种规范行为。专利权既保护专利技术发明人拥有的权利,同时也对专利技术发明人进行一定的行为约束,即:专利技术要向社会公开,专利权过了一定时间就要失效,技术就会变为大家共享。

  因此,在一个没有专利权保护的国家,经济是不可能有序发展的,恶性竞争的结果将是造成经济秩序全面混乱,使参加竞争的主体两败俱伤,造成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严重浪费。

  如果有人认为专利特权对其他非专利权人不公平,那么行政特权对其他局外人更是不公平。比如中国电信,它是由行政特权眷养起来的一家特殊企业,没有人怀疑,在中国电信建设之初,这种行政特权曾对中国电信的快速发展起到过很大的积极作用,但这种行政特权什么时候才会释放?局外人什么时候才能从行政特权释放的过程中受益?连外星人都会知道,一定行政特权与企业挂钩,必然会产生腐败。

  如果换成是专利特权,由于技术是公开的,专利权还可以进行转让;如果专利权人同时把专利特权转让给两个投资商,让他们自由竞争,我想中国电信同样可以发展起来,并且发展得比现在还要好。美国的武器采购政策就规定,不允许采购独家企业的同类军需品,因此,任何专利产品,如果用于军需都必须同时授权给两家以上的企业生产。

  由于专利权过了一定时间就要失效,其特权就会自动释放,到时,任何具备一定条件的人都可以参与平等竞争,局外人就可以从中渔利。我们知道,整个欧洲人口才有2亿多,而欧洲的电信公司就有13个,相比之下,中国的人口是13多亿,但只有一个中国电信公司,这样你就应该知道了吧,为什么中国人打电话,费用比国外还高?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中国有一个行政垄断政策,他只保护极小部分人的利益。

  专利技术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很多人都不明白,技术是我发明的或者这个产品是我开发成功的,怎么又是你的专利呢?问题正好就在这里,专利与发明是不能等同的,只有发明通过法律登记以后才能成为专利。同样一项技术发明,可能有很多个发明人,但只能产生一个专利,这个专利只授予第一个专利申请的人,其他人哪怕是第一时间发明人,但他不是第一个登记也享受不到专利权。

  另外,专利技术还有一个区域性的问题,外国人的技术如果他们不到中国来申请专利保护,即使中国人在国内使用他们的技术也不算侵权,但把这些产品出口到别人已经申请专利技术保护的地方,在法律上就是侵权,别人就有权提出,要求赔偿。这些都是很值得中国人学习的新东西。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没有专利技术这个概念,在技术上,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都是大家的,没有把技术当成一种财产加以保护,这也是中国技术落后的主要原因。我们现在用的火柴、电灯、电话、冰箱、电视、电脑、汽车、火车、飞机,以及喝的可乐,还有药片,哪些不是别人发明的?但我们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要付专利费。

  西方的专利保护政策已经实行了差不多200年,而我们从1985年才开始在朦朦胧胧中知道世界上还有个什么专利法,但直到今天也没有多少人认为技术也是财富。为什么技术你能用我就不可以用的道理,一直在国民心中没有扎根。

  专利制度的本质就是要保护专利权人专有技术的利益,使技术发明也可成为一种社会财富,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技术发明,推动人类技术进步和物质文明的不断提高;同时,还可以通过技术发明来打破资本垄断和行政垄断,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或重新配置。

  欧美的专利法律体制经过几百年的历史发展,其专利保护意识和手段已经非常系统化和成熟化,所以在欧美,专利诉讼的发生非常平凡的,欧美公司都习惯于通过专利诉讼来保护自己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而中国的专利保护政策,现在只能说是刚刚起步,因此专利诉讼是中国公司走向国际化所必需面对的门坎。

  目前,世界上技术发展比较领先,以及专利保护政策比较完善的国家,依次排序为:欧美、日韩、台湾、中国大陆、其他。从技术研发层次来看,中国的技术水平在很多方面远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目前,中国公司的产品技术发展,基本上都是紧跟欧美公司的后尘,按照欧美公司确立的技术发展方向和标准来走。所以中国公司的产品技术很容易会落入欧美公司的专利保护范围,因此一旦中国公司的产品输出至欧美或欧美公司部署专利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中国公司必然会面临专利诉讼的危险。

  另外,专利保护政策与其它法律有很大的本质区别,专利保护政策的执行是,“民”不告“官”不究,因此专利诉讼是由经济利益者来决定的。

  以往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中国公司的产品刚开始国际化的时候,并不会遇到专利诉讼,这是因为专利诉讼是欧美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欧美公司为了使其研制的新技术形成国际化潮流和标准,通常需要经过一个市场和产业链培植的过程,在此阶段,若欧美公司就开始挥起专利大棒,其结果很可能会使新技术失去发展空间,因此,专利诉讼通常发生在新产品的市场和产业链形成以后。

  此外,中国公司出口产品的成本和数量也是决定专利诉讼发生的原因,一方面,中国的劳力和原材料成本均低于欧美地区,生产相同产品的成本和销售价格也低于欧美公司,导致影响欧美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欧美公司一般只针对一些已具有相当规模和数量的产品才进行专利侵权诉讼,他们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各种赔偿金额,一旦他们决定对中国公司的出口产品进行专利诉讼,中国公司的出口产品将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现在,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都已经成为了技术强国,他们的经济收入早已不再是传统的有形产品,而是技术。例如,美国的微软公司主要收入,90%以上就是靠技术开发,靠卖软件来赚钱;美国的高通公司,80%以上的收入也是来自专利转让;还有很多从事集成电路技术开发的公司,大部分收入也是靠专利转让,例如,TI公司每年向南韩三星转让专利的收入就有10多亿美金;还有很多IC软件技术开发公司,如:SYNOPSYS、CADENCE和MENTOR等公司,90%的收入也都是靠技术开发,靠卖软件和技术支持来赚钱;IBM公司每年的专利转让收入也超过25%。

  不仅如此,美国的很多组织机构还可以通过制定游戏规则来赚钱,如:ATSC组织就是其中的一个。他把HDTV技术标准中涉及的所有专利技术,通通收集在一起,然后成立一个收钱公司,再让专利权人给他写一个专利授权书,他就可以言正名顺地向所有HDTV用户收钱。还有很多的专利技术登记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贸易组织、联邦法院等等,都是通过玩游戏法则来赚钱。

  比如,你要出口产品到美国吗?首先你必须提前到美国申请专利保护,如果你不先到美国去申请专利保护,你的产品就很难进入美国市场。只要你到美国申请专利保护,美国的专利技术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贸易组织、联邦法院等等,都可以通过玩游戏法则来赚钱。

  当你的产品想要进入美国市场的时候,首先是海关审查你,有没有专利侵权?你说有,你的产品肯定进不去;你说没有,好!等着瞧,我要等着你接受三倍的罚款。然后,就会有一大堆专利权人(公司)围着你转,说你这个侵权,那个也侵权,并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CAFC)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你。如果你官司打输了,你必须要接受三倍的赔款,因为你已经说过“谎”。

  在美国打专利官司,大部分没有赢家。最大的赢家是美国联邦巡回法院(CAF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还有律师事务所。在美国联邦巡回法院(CAFC)打官司,需要整整3年时间,因此,94%的概率都是通过法庭外和解;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打官司,则需要1年的时间,97%的概率也都是法庭外和解。因为,当你打专利官司的时间快要达到期限的时候,你才知道上当,宁愿法庭外和解,乖乖的给别人交专利费,也不愿意接受无端端的罚款和侮辱。因为官司打输了,不但要赔款,还要被灰溜溜的赶出市场。

  从外表上看,美国是一个高度法治的国家,但从另一个方面看,美国又是一个流氓国家,他会制定很多流氓游戏法则来让他们赚钱和让你亏钱。例如:301和337条款实际上就是美国的流氓条款之一。在美国打专利官司,如果输了要接受3倍的罚款,但对于美方,无论输赢都不用罚款。

  如果你在产品准备进入美国市场之前,申请了很多专利,别人就认为你是有备而来的,虽然别人不敢轻易起诉你,但还是有人要缠住你,提出要跟你谈判,与你进行专利交叉授权,你同样也要交一笔公证费、律师服务费,并且你每年还得向专利技术登记局再交一笔可观的专利维持费和律师代理费。

  现在,你应该明白了吧!为什么美国自己发明了HDTV电视机技术,而自己又不生产HDTV电视机,其目的就是要你帮他生产HDTV电视机,而你还要给他交一笔可观的专利技术转让费,以及各种各样的标准认证费和管理费,如:UL认证费、EMC认证费、HDMI认证费等等。因为技术标准也是他们制定的,你生产的电视机,光采用他们的技术还不行,还要符合他们制定的标准。

  美国政府早已向中国政府照会,2007年3月1日将开始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家电产品征收专利费。因此,ATSC组织恰好此时要到中国来的目的,就是要赶在2007年3月1日之前,先要向中国的HDTV电视机生产企业打招呼,您愿不愿意给我交专利费?如果不愿意,你的企业将被列为黑名单,你的产品就别想进入美国;如果您愿意交,当然得先向我ATSC组织先交,我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因此,中国的HDTV电视机生产企业如果产品要出口,与国外企业打官司是不可避免的,现在很多中国的家电企业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其实打专利官司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打专利官司也可以看成是,正在开始做一笔大生意买卖,双方都是先进行心理战,谁都想从对方得到最大利益,如果最后双方打个平手,这是最理想的结果。并且打专利官司一般都不只是两个公司参加,官司打到最后,可能会牵涉到非常多的公司一起来陪坐。因为,你也可以反告他歧视罪,把其他公司同时也告上法庭。那么,大家坐在一起喝喝茶,还还价,聊聊天,何乐不为。

  例如,中国的某家电企业出口产品到美国,如果这个企业被某个专利权人起诉要交专利费,那么中国的其他同样家电出口企业,以及其他国家同样的家电出口企业,也同样被起诉要交专利费,并且所有的企业收费标准必须一样,如果收费不一样,你就可以反告他歧视罪。既然大家收费都一样,那还有什么吃亏,交费还不就像自己拿钱到银行存款一样,并且所交的专利费最后还是要转嫁到美国的消费者身上。不过,如果被收费的某一方自己手中有专利,并且自己手中的专利可以互相交换,那结果,可能又是另一番风采。

  例如,日本和南韩也有很多生产数字电视机的企业,他们在美国也都申请了很多专利,因此,他们之间可以互相进行交叉授权,少交专利费,或不用交专利费;而中国的数字电视产品,如要出口美国,不但要向美国的专利权人交费,还要向日本和南韩的专利权人交专利费。所以,我们的竞争对手主要的还是,如日本、南韩等在美国拥有专利的产品出口商。

  尽管我们在专利技术方面起步比较晚,在技术强国面前我们是弱国,中国公司在外国知名公司面前还相当于一个小孩,但小孩最终总会长成大人,因此,中国的公司最终还是要通过专利诉讼来实现自己的国际化发展。一方面,中国公司可以通过专利诉讼,提高对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认识,提高自身对相关产品的技术发展和技术壁垒的认识,由此指导和规范自身的技术开发行为,在尊重别人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进行自己的技术开发,不要重复别人的劳动;另一方面,中国公司也可通过专利诉讼来提高自身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制定,对自身的发明进行合理的专利部署,以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和推进自身的国际化发展。

  2007年3月1日,美国将会实施对中国出口产品收专利费的301和337条款,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事:可以抑制国内一些电视生产厂商不讲技术进步,产品粗制滥造;实施专利收费以后,会迫使这些电视生产厂商注重技术和尊重技术,使他们知道专利技术也是一种财富,促进技术可以转换成财富制度的建立;同时更容易优胜劣汰,有利于节省资源。坏事:将有一大批不注重技术、或品牌的公司会纷纷倒闭。

  如果自己不重视专利发明,有些小公司,你想买专利,别人不一定愿意卖给你。有时候,一些有实力的公司,可能一次性就把别人的专利权独家买断,别人就无法再买。例如SONY公司在70年代就曾经把美国的半导体收音机技术独家买断,松下公司也曾在70年代把美国的彩电技术独家买断。因此,SONY公司和松下公司之所以在六、七十年代技术发展这么快,完全归功于他们当时对技术引进的重视。

  中国2006年的电视机总产量又一次破了历史记录,达到了8900多万台。在全世界范围内,电视机的市场是最稳定的,每年总销量大约为1.4亿台。中国的电视机市场,每年消费电视机最多只有4000多万台,如果中国的电视机不出口,超过4000多万台的电视机就会积压或变成垃圾,有一半以上的电视机厂将要亏本或无法再生存。

  中国的电视机出口,一般大电视机厂的产品大部分都是出口美国和欧洲,而小电视机厂的产品出口东南亚和中东地区为多。因为,出口美国和欧洲的电视产品技术标准相对要求比较高,标准认定费用也很高,小电视厂一般经受不起这些折磨。另外,由于欧洲对环境保护条件相对要求很高,所以,中国出口到欧洲的电视机,大部分都是LCD电视,并且以30寸以下的LCD电视为主,而30寸以上的LCD电视市场大部分都被国外知名厂商占领。

  目前,在中国生产的大部分电视机还是CRT电视机,这种CRT电视机的技术已经越来越标准化,产业链也相当成熟,对于中国的大部分电视机生产商来说,基本谈不上什么独家专有技术,因此,中国的电视生产商与国外电视生产商相比,要占绝对优势,因为中国的劳动力比较便宜。但现在也有很多外商在中国境内开办电视机生产厂,所以他们在品牌上还是比中国电视厂商略占优势。但随着数字电视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平板显示器出现,电视机更新换代的技术越来越明显,而这些新的平板显示器技术,90%都掌握在外国人手中,中国原来劳动力便宜的优势很快就不复存在。

  2007年3月1日以后,由于部分出口产品出口受阻,很多出口产品要变成出口转内销,国内电视机市场竞争将异常惨烈。目前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顺差已经超过1万多亿美元,美国政府不会再让中国的出口顺差继续飞速增长,他会通过各种手段限制中国的产品出口,除非,中国再向他们购买一万多架波音飞机。而在1万多亿美元的顺差之中,家电产品和纺织品都是大头,纺织品一般没有专利限制,只能通过出口配额来限制,而家电产品将会受到配额和专利技术标准双重管制。

  因此,未来几年,如果失去了出口美国这个大市场,中国的家电行业将会出现互相残杀的场面,生存环境也将越来越艰难,估计将有50%以上的电视机生产企业或与电视机技术相关的企业,要转型或倒闭。例如:与CRT电视机相关的企业日子将很难过,参与LCD电视机竞争的企业,如果进不了国内前5名,也将会被淘汰。因为,TFT-LCD平板电视取代CRT电视的迹象已经非常明显,但由于组建液晶面板生产厂的投资非常巨大,加上高清数字电视发展缓慢,收看普通电视节目CRT电视机相对还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参与TFT-LCD平板电视竞争的企业,现在还没有一个能赚到钱。

  HDTV高清数字电视的诞生,给平板电视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自2000年以来,在世界范围内,著名的TFT-LCD厂商在TFT-LCD平板电视方面的投资已经超过了3000多亿美元,随着HDTV高清数字电视泡沫的不断膨胀,众多TFT-LCD电子企业投向TFT-LCD平板电视方面的资金也在不断增加,使TFT-LCD平板电视的火焰不断升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实力较劲的竞争,但这种竞争比用枪炮推毁人类无数生命和物质财富的行为要文明许多。

  据初步统计,单中国的京东方和上海广电两个企业在TFT-LCD液晶面板生产线上就已经投入将近100亿美元,虽然一直在亏损,但继续投资的热情一点没有减少;深圳国投公司紧跟其后,于2006年也宣布,未来3年,深圳市在TFT-LCD方面投资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每年创造产值将超过3000亿元。这种勇士精神的确十分可敬又可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不计成本的竞争也是一种浪费资源的竞赛,但这种竞赛只有在中国才会发生。因为目前中国的法律制度不但严重缺失,并且执法不严。在中国,竞争和浪费是不可避免的,竞争和浪费越严重,中国的GDP增长数字就会越大,政府官员也就越高兴,他们脸上也越光彩,何况,这种浪费资源的竞争还可以解决很多人的就业。

  不管中国的电视机市场将来变得多么烂,位于国内前三名的电视机生产商还是能够赚到钱的,因为上游产业链的命运基本掌握在他们的手里,要亏首先亏上游企业。因此,中国很多生产的电视机企业,只要排位能进入前三名,不管采取什么手段,烧钱再多也在所不惜,何况烧的全是股民的钱,国家的钱。

  由于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的边界越来越变得模糊不清。初步估计,目前在欧美国家长久居住的华人(包括其家属)已经超过500万人,在东亚国家长久居住的华人(包括其家属)也超过400万人,还有超过300万以上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人流动人口,其中还不包括台湾地区。因此,21世纪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已经不是军事实力的竞争,而是人才的竞争。谁爱护人才,谁就获得科学技术;谁重视科学技术,谁就可以得到人才。我们现在没有成为技术强国,不要埋怨上帝不公平,不要认为上帝只给了别人优惠,上帝的眼睛一直看着我们,只要我们尊重人才,尊重科学技术,重视技术发明,不断提高国民的专利保护意识,用不了30年,中国的强国梦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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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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