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九方面完善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日前对自2007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进行解读,指出与2002年版本相比,新《办法》主要从9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这9个方面主要包括:规范了单耗管理的有关定义和术语;强调了“如实申报,据实核销”的单耗管理原则;明确了单耗标准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明确了单耗标准的执行要求;规范了企业单耗申报程序、要求,规定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了海关单耗审核、质疑程序和方法,审核的权利和义务;增加了单耗复核的技术救济途径;取消了要求企业建立单耗资料库的规定,减轻了企业负担;取消了超出国家单耗标准程序性审批的规定。
据悉,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而单耗标准是指供通用或者重复使用的加工贸易单位成品耗料量的准则。一般设定为最高上限值,其中出口应税成品单耗标准增设最低下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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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