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可转移风险
10月17日下午,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美亚保险广州分公司联合主办的“进出口产品责任风险及其规避”专题研讨会在广交会琶洲馆举行。主讲者美国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兼渠道总监、上海大学MBA及管理教育中心客座教授彭德智以自己及美亚多年的实战经验讲解了产品出口欧美市场需要注意的责任风险。
应重视产品潜在缺陷
“有位美国消费者买了一辆童车给他的孩子,在使用过程中他的孩子因为不懂得使用刹车受伤了。这个消费者就把童车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告上法庭,原因是童车存在缺陷,可能使儿童受伤,最终这个消费者胜诉。”演讲一开始,彭德智就抛出了这个案例。
“在美国,只要你的产品存在可能使消费者受到伤害的潜在危险,那么就很难辩驳了。”彭德智一再强调,要明确中国和欧美在问题产品归责上的不同原则。
“欧洲、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制度是非常健全的,法律程序也是比较烦琐。要把风险降到最低,最好的办法是找人来共同承担风险。”为此,彭德智给出了转移风险的两种方法。“一种是合同转移,要求供货商或者经销商提供产品保险证明,还有一种是保险转移,为你的产品签署产品责任保险。这样一来,产品出现了问题之后,就不再是生产者自己承担这种责任了。”
尽量少在欧美打官司
彭德智告诫在场的企业,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和欧美人特别是美国人打官司。“他们的审判制度和律师制度都和中国不一样,如果不熟悉这些的话,贸然和他们打官司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他谈到,欧美的陪审团制度决定了具有最终判决权力的是陪审团而不是法官,而陪审团是由普通大众组成的。“这就决定了在审判过程中陪审团成员或多或少会抱有这样的心态:这次受到伤害的是这个人,下次就可能轮到我了。因此,在决定赔偿金额时,可能会尽可能往高的报。
彭德智表示,除了陪审团制度外,还要小心律师的推波助澜作用。“很多欧美国家律师采用的是胜诉分成合同,如果胜诉了,就要按照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报酬。因此很多律师都很乐意接受这种产品伤害赔偿的案子。”
彭德智建议道,在自己的产品真的出现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不是去为自己的产品辩解,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怎么辩解也没有用。“要先找到受害者,同他们协商赔偿相关事宜。一般来说,这样所受到的损失会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