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环保法规生效 中国中小企业尚在观望
REACH袭来,中小企业茫然
对欧出口仅注册成本将上升5%,中欧贸易格局面临重大洗牌
袁先生在东莞经营一家纺织品企业,上个月他的欧盟客户突然给他传真来一张表格,坚持让他填好上面关于一个新名词——“REACH”的信息,否则无法继续合作。
从未接触过这一名词的袁先生感到莫名其妙,于是便转而求助专家REACH到底是什么?
今年6月1日,继RoHS和W-EEE两大环保指令相继实施之后,欧盟又一个极为严厉的环保指令——REACH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生效,将于明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实施后,我国与欧盟的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轻工、电子、汽车、制药等贸易全部都会受到波及,整个中欧贸易格局乃至其上下游产业格局都将面临一次重大洗牌。
然而在日前于广交会琶洲馆举行的REACH专题研讨会上,记者所了解的现状却令人忧心忡忡:到场企业所提出的问题,直接暴露出当前我国广大中小企业对REACH仍停留在浅显的认识阶段,并且大多抱有观望态度。
出口欧盟产品注册总成本上升5
%研讨会的主讲人、SGS中国大陆及香港区研发部研究员谢昭明介绍说,REACH对所有欧盟市场上的化学物质进行管制,无论是其本身、还是在配制品中或物品中所含有的,只要在欧盟制造、进口、投放市场或使用,都要面临注册、评估、检测、授权和限制等一系列问题,其中所涉及的费用很可能高达几十万欧元。
REACH法规所带来的成本增加,将把一些竞争力欠缺的中小企业逼入严峻境地。据测算,每种出口产品总认证费用高达200万元-300万元人民币,仅基本检测费用就需要100万元人民币左右,我国产品注册等总成本将上升5%。另外,欧盟对化工产品检测试验水平要求相当高,企业需要花大量的精力收集相关数据信息,出口企业的应对难度和成本将逐级加大。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副会长严邦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一步指出,欧盟是我国五矿化工类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今年前8个月我国五矿类化工产品出口额共计1565.3亿美元,其中出口欧盟302.4亿美元,增幅高达60%。
从这个角度,国内企业能否应对REACH,将对我国对欧盟出口产生深远影响。
中小企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注册,企业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产品就不能出口到欧盟。”谢昭明指出,及早了解该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对REACH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从事出口的各行各业出口商、贸易商、制造商来说都至关重要。
记者在广交会上随机采访了解到,中小企业对于REACH的认知情形不容乐观。一位来自北京的电子信息企业的老板认为,REACH主要是材料供应商要应对的问题,对处于下游环节的他们没太大影响。而一家来自宁波的家用电器老板则干脆表示,他只知道欧盟RoHS环保指令(指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和EU(欧盟环保标章认证),并未听说过REACH法规。
相比较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大且国际贸易经验丰富的企业则已经纷纷有所行动。浙江奇迪公司的销售经理周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做的是空调出口业务,因此很早就获悉了REACH法规,在产品设计上已经做了环保考虑。“明年真的实施起来,成本肯定要上去的。”周经理说,这个法规就像把刀子悬在那里,主动权在欧盟那边,说松就松,说紧就紧。
江门金羚日用电器公司的梁盛民表示,由于之前对产品的质量和设计都作了应对,REACH生效后欧洲客户更多了。“一些欧洲客户主动提出要看上游的供应商,标准提升了,售价也自然水涨船高。”梁盛民认为,REACH并不是坏事,只要欧盟对各国一视同仁就行,生意的好坏还是看企业自身。
五矿商会将专设代表处应对REACH
谢昭明建议企业,应该利用好从6月1日实施开始至2008年11月30日之间的预注册阶段。按规定,预注册后即可在注册规定期限内生产或进口,并且注册同一物质的企业在正式注册前可以实现资料和数据共享,共同获取缺失信息和分摊支出,有效降低成本。目前,销售量1吨以上、10吨以下的化学品需要提供的注册数据并不复杂,并且有效期为11年,可以节省下不少费用。
与此同时,国内各行业协会也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组织相关企业分享信息,共同争取预注册。此外,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注册方式,比如委托进口商、律师事务所、中介代理机构或者国内的驻外机构协助注册。
据悉,为提高我国企业应对REACH法规意识,了解和应对欧盟REACH法规,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从去年开始就已专门组织企业进行相关培训,并将在2007年底在芬兰赫尔辛基设立驻欧代表处,为我国政府、行业和企业提供各类相关信息,并为我国企业在欧盟的产品注册提供代理服务。
背景
REACH为何有如此大的杀伤力
在REACH框架下,对化学品使用安全的举证责任由欧盟各成员国转到企业,企业要确保能充分控制、规避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风险。
REACH代表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注册:注册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提供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包括提交技术档案。其中应有物质的信息和如何管理其使用过程中的风险的信息。数量超过10吨/年的物质还要再提交化学安全报告,以表明其安全评估。
评估:评估过程将允许由主管部门来决定是否要求进一步的测试和评估,注册人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即文档评估);对选定的物质,如怀疑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存在风险时,则要求进行物质评估。该评估提供了一种机制,要求实业界获取更多的信息。评估也会为授权或限制程序下该采取何种行动提出建议。
授权:只有那些高度关注的物质才需要授权。高度关注物质指致癌物、致突变物、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持久性、生物积累的物质和有毒的物质,永久性和高生物积累物质以及与此相当的物质。
限制:限制是本制度的安全隔离墙。任何物质,不管是其本身或含在配制品、物品中,只要该物质的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风险,都必须在共同体范围内进行限制。其作出的决定包括限制在某些产品中使用,限制消费者使用或限制所有的用途(即完全禁止)。
企业界的义务
强制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注册那些数量超过1吨/年的物质,注册要求适用于物质本身,或特殊条件下包含于配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强烈排放)。没有注册意味着该物质不能在欧盟境内生产或使用,也不准进口到欧盟市场上。
化学品的下游用户必须对供方提供的安全数据表中已识别的危害物质实施风险管理措施。他们有权让制造商知道他们是如何使用这些物质的,以便让这些物质的用法被供方识别,并将其覆盖到供方的化学安全评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提供足够的信息,让供方准备一个关于使用的暴露情节描述。可以替代这些做法的措施是他们可以进行自己的化学安全评估,并向化学品管理局报告这种使用。
预注册和正式注册
第一阶段义务:预注册,从2008年6月1日到2008年11月30日。
第二阶段义务:正式注册,按产量多少和关注度高低,截止日期分成三个时段:2010年11月、2013年6月和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