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国内应对输欧纺织品无序出口主动设限
输欧纺织品企业资质新标准出台。业内人士指出,新标准标志着对欧出口纺织服装的企业将实行全新的核准制。但新标准对纺企要求较低,或将增加08年纺织服装的无序出口,国内应采取主动设限的方式防止纺织服装的无序出口。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纺织工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18日联合发文公布《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这一标准提出六点要求,构成了输欧纺织品企业的门槛。
中华纺织网分析师马新征向世华财讯表示,此项新标准的要求较低,对于一般的纺织服装进出口企业均能达到要求。新标准或将在08年增加国内纺织品的无序出口,05年的贸易战情景可能重现。为此,中国政府应该在欧盟设限结束后主动采取设限方式,预防国内无序出口的情况。
从海关公布的统计数据中获悉,07年前三季度,中国纺织品服装外贸出口总额达1,266.6亿美元,其中衣服及衣着附件出口855.7亿美元,同比增长23%;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410.9亿美元,同比增长14.2%。
马新征指出,在08年对外贸易形势的不明朗下,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加入“抢关”大军;另一方面,为了赢得更广泛的市场,通过新客户获得利益,企业也会参与抢关。在大家都集中抢关出货的情况下,仅凭某个企业的自律行为很难给做出表率,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要对08年输欧纺织品出口政策做进一步的严厉措施。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认为,新标准既有放宽的一面,也有更加严格的内容。他表示,为了让新标准更具公平性和广泛性,相关部门在制订之初,便把门槛设得较低,希望发展中的企业同样也有机会参与对欧出口,从而促进一部分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借助对欧出口提升企业经营实力和产品档次。
在以前输欧纺织品的配额时代,一些小额纳税企业,通过虚报出口额和单价等方式,投机取巧多领配额,对一些规范企业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因此新标准规定出口企业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提高了企业的准入要求,曹新宇指出,此举也意味着08年小额贸易企业将失去对欧出口纺织品的机会。
中国此次确定了六条资质标准包括:在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从事纺织品出口贸易二年(含)以上;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上年度输欧纺织品对欧盟出口1万美元(含)以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连续三年没有违规行为;符合有关商会、协会的有关行业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