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配额”纺企五措并举提升议价能力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就纺织贸易向纺织企业提出要着重做好并落实5项工作,即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积极推进纺织企业国际化经营、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人力资源素质。
高虎城说,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简单的数量增长已不再是中国纺织品出口追求的目标;抓住一体化机遇、实现纺织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才是发展方向。
虽然纺织业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我国纺织品在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产品附加值低、自主品牌少、出口市场集中、劳动力成本优势减弱等不足。
据介绍,在未来一段时期,实现我国从纺织大国到纺织强国的转变是中国纺织业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广大纺织企业应着重做好并落实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推进纺织技术和装备创新,发展节能、差别化和绿色环保型产品,逐步提高产业科技含量、资源利用效率、环境质量和劳动生产率;二是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坚持自主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意识,在品牌设计、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的优势企业可循序渐进地建立和扩大国际营销渠道,提高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比重;三是积极推进纺织企业国际化经营。有条件的纺织企业要“走出去”,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对消费市场的控制力,改善中国纺织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分配;四是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国际顶尖的服装展示和国际纺织行业交流活动,通过学习国际先进的设计、营销、管理理念,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五是提高行业人力资源素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资源管理和开发体制,完善人才体系和激励机制,重视技术创新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为行业高素质人才的成长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根据《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的规定,备忘录项下10类纺织品的双边数量管理将于今年年底结束。根据中欧经贸混委会达成的共识,中欧双方于9月28日就建立双边监控体系达成一致,在取消所有输欧纺织品数量限制的前提下,将备忘录项下的8个纺织品类别纳入双边监控体系。将对纳入双边监控体系的8个类别纺织品施行为期仅一年的出口许可,不设数量限制,并实行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具体资质标准和符合资质条件企业的名单由纺织行业中介组织提出。
据悉,中欧将对T恤衫、套头衫、裤子等共8个类别的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末为止。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
高虎城说,纺织品贸易在中欧经贸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维护中欧纺织品贸易的平稳发展对推动中欧贸易长期、健康和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希望广大纺织出口企业积极响应行业关于维护经营秩序的要求,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共同维护2008年对欧纺织品出口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