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政策中的红绿灯共闪现象
2007年10月19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表示,已授予5家中国企业“合法终端用户”地位,旨在促进中美贸易。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副局长曼库索表示,美国需要促进对华贸易、加强与蓬勃发展的中国经济的联系,并增加美国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
这是一个新的姿态,表明美国至少还愿意正视中美贸易中的这个问题,而不像以前那样在双边磋商中完全矢口否认。如果美国真能放松对华敏感技术产品出口管制,对中国而言,意味着进口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的可选择范围扩大,能够争取更好的商业条件;对美国有关行业而言,意味着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利益机会的增多。
但观察这些年美国对华贸易的动向,就会发现,尽管美国政府此次作出了一些让步,但美国对华敏感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管制的实质并没有改变。过去5年来,中国应美国出口管制部门的要求采取大量改革措施,并正在期待美国认可其改革行动。而美国不但不放松出口管制,反而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敏感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控制。
2007年6月,美国商务部又一次抛出对华敏感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管制新规定,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政策的修改和阐释》、《新的授权合格最终用户制度》、《进口证明与中国最终用户说明要求的修改》三项。管制新规所列产品“黑名单”经过了前后一年多的论证,最终涉及31个大类和有关技术、软件的20种产品。此次授权的5家企业也并不是全中资企业。这说明美国这次迈出的一小步也是打了折扣的。
分析人士指出,作为世界高新技术贸易出口的龙头老大,美国在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的龙虎榜上却屈居欧盟和日本之后,而且在整个对华出口贸易中,美国敏感技术和高新技术的出口量也少得可怜。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05年,美对华出口总额为390亿美元,其中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也就是美国认定的敏感高技术物项)只有30亿美元,最终仅有1250万美元左右的物项被裁定不得出口。这种作茧自缚的贸易政策受到越来越多美国公司的指责。
随着中美经贸的发展,美国对华出口管制妨碍正常贸易发展的负面作用日益明显。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越来越痛切地感受到对华出口管制的掣肘,这种管制已经远远落后于技术进步的步伐,在很多时候不过是给了其他西方国家一种额外的商业机会而已。
美国对华贸易的巨额逆差一直是美国对华经济交涉的主要议题之一,对华出口管制无疑加剧了这种逆差。美国一面抱怨对华贸易逆差过大,一面维持严厉、僵硬的对华出口管制而扩大对华贸易逆差,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已难以维持下去。
近年来,在许多问题上,美国政府对华政策中的“红绿灯共闪”现象似乎已成为一种常态。一方面准备与中国建立更密切的建设性合作关系;但另一方面又透过五角大楼等机构的各种报告似有似无地将中国定义为潜在的战略竞争对手。因此,美国严格实行对华敏感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管制,除防止这些技术被用作军事外,还担心中国会挑战美国在尖端技术领域的地位的考虑,如果中国掌握了美国的这些领先科技技术,并用于生产,那么根据美国的理论,美国相关企业的利益就会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