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第三届海宁·中国经编服装设计大赛征稿
一、大赛主题
活动主题:中国经编 风华盛典
设计主题:海纳百川
主题说明:“海”喻为充满生机的海宁等经编生产基地,“川”喻为融贯东西的经编。“海纳百川”象征着与时代同行的中国经编正快速地融入世界时尚产业发展新潮流,中国经编正印证着科技、人文、绿色的北京奥运主旨,诠释着“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上海世博主题,渴望着更多的创新人才、高新技术、强势企业汇聚。让我们张开双臂以宽广的胸怀拥抱中国经编。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针织工业协会
海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经编分会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北京鸿翔风采国际文化有限公司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第三届海宁中国•经编服装设计大赛包括五项独立的单项赛事,分别为:
1.休闲/运动装设计大赛
2.沙滩/泳装设计大赛
3.花边内衣设计大赛
4.职业服装设计大赛
5.仿皮服装设计大赛
(二)作品具体要求:
1.第三届海宁•中国经编服装设计大赛,对休闲装/运动装、沙滩/泳装、花边内衣、职业服装、仿皮服装设计五项大赛进行分类,即同一场比赛中,对不同类别的作品进行分别评分、颁奖。
2.参赛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赛事进行设计创作;在每一项赛事中,每名参赛者报名参赛系列数量不限,但每个系列视为独立参赛作品。
3.参赛作品要求以经编面料为主进行创新服装设计。可以选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海宁经编面料,也可以自行采购其他经编面料。要求服装主体经编面料不少于50%。参赛作品不得佩挂任何挂牌。
4.参赛作品须组成系列(报名以系列为单位),符合国际时装流行趋势及本届大赛的设计主题和宗旨,有较高的实用及艺术价值。每一个系列必须是4-6套,所有服装需配套(含鞋帽及配件等)、有整体感。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独创、且未发表过的最新作品。
5、投稿要求:
报名参赛的每一系列作品,必须按下列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手续:
(1)本次大赛投稿免收报名费。选手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下载
等方式向组委会索取报名表(也可复印)。
(2)初赛阶段,参赛者需按系列提交高27CM、宽40CM彩色效果图,每个系列为4-6套,一个系列必须画在同一张效果图上,不能以作品照片或效果图的复制品代替效果图。效果图尺寸未按要求,超大或缩小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取消参评资格,效果图正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设计构思等相关信息。
(3)另行提交系列服装的正视图和背视图一张,尺寸高27CM、宽40CM,包括设计构思的文字叙述(100字以内),必须牢固地粘贴在效果图的背面。
(4)效果图正面左上方标明作品名称。
(5)效果图正面右下方粘贴作品的所用面料(5CM×5CM)。
(6)在效果图背面,标明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编、E-mail等(必须与参赛申请表填写内容一致)。
(7)另附参赛报名表一张,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选送单位(院校)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编、E-mail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张(贴在参赛申请表的指定位置)、2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贴于参赛申请表右上角;参赛申请表必须完整填写,不得将参赛申请表粘贴在效果图背面。同时,要求效果图正反面及《参赛报名表》文字部分字迹工整、清晰,如因此引起的争议,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参赛报名表务必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及电子信箱地址)
6、对于从作者所在地寄往上海的效果图及实物完成品,其运送过程中安全与保险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的保护都将加以充分留意。作者将实物完成作品运送上海所需的费用,以及入围决赛的服装制作、辅料等一切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担。组委会可以提供部分经编面料。
7.参赛效果图、申请表、照片等一律不退,参赛者自留底稿,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参赛服装一律不退还,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含设计效果图和成品服装)进行宣传、出版发行和演出。
8、参赛作品规格:女装:178/84Y;男装:185/96Y。
9、凡参加过国内外其它比赛的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大赛。参赛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如经发现一稿多投或抄袭其他作品(包括自己曾发表及发布过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包括获奖),并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方就参赛作品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将全部由参赛作者负责,大赛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参赛者条件
国内外具有服装设计能力的服装设计师与设计爱好者(如服装品牌设计师、服装设计院校师生、研究机构的设计师与自由设计师等)。参赛作者性别、年龄、职业、学历、民族等不限。同一系列的参赛作品,如系多人共同设计,必须确定一名主设计师,且共同设计者不得超过两名。
五、比赛程序、时间安排:
初赛阶段: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
参赛作品送稿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未能在截止日 期前寄达的作品不予参赛。
初赛作品初审:2007年12月15日 组织专家对设计效果图进行评审,每个赛事选出25个系列进入决赛,即时发布入围信息,并通知参赛选手制作服装实物。
服装制作阶段:服装实物送样截止时间2008年3月1日,决赛服装实物送抵大赛组委会所在地——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服装学院(过期将视作弃权,服装实物必须与效果图相一致)。
决赛评比:2008年3月15日进行服装静态评审;
2008年3月16日进行服装动态评审。
获奖作品展演:2008年3月底(具体时间待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获奖作品展示暨颁奖晚会。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采取同场赛事分类别决赛、计分与颁奖的方式;五个赛事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3名;另设7个全场单项奖为:网上最受欢迎奖、最佳效果图奖、最佳工艺奖、最佳服饰搭配奖,最佳面料创新奖,最佳企业贡献奖,最佳组织奖。本次大赛总决赛奖励办法将采取荣誉与实物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除向获奖人颁发奖杯、证书外,并发给相应额度奖金(个人调节税自理)
* 金 奖,奖金15000元人民币;
* 银 奖,奖金6000元人民币;
* 铜 奖,奖金3000元人民币;
* 优秀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
* 单项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
七、参赛办法
1、参赛者收到征稿通知后,参赛者必须于2007年11月30日(截稿日期)前将本《征稿通知》所列全部设计内容和报名表一同寄往大赛组委会(参赛报名日期以当地寄送邮局的邮戳为准,并请正确估计邮递时间,选择合适的邮递方式)。
2、参赛者必须认真仔细地阅读本《征稿启事》及《参赛报名表》的有关说明,凡向组委会报名投稿,组委会即视参赛者已经了解并认可上述所有内容,保证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定。所有效果图由本届大赛组委会汇总并统一评选后,在“中国经编”网站上公告。
3、大赛组委会报名(收稿)地点:上海松江区龙腾路333号服装学院;邮编:201620。请注明“第三届海宁•中国经编服装设计大赛”字样。
4、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7791293;传真:021-67791294
联系人:董琳。
E-mail:hainingbei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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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海宁•中国经编服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