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资产有意转让莲花集团债权
无关莲花味精控股权
2007年10月19日,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登出信息:某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拟对其拥有的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的21806.37万元债权进行转让。分析人士认为,资产管理公司转让该笔债权实属无奈。
无奈转让
转让信息显示,截至2007年9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21806.37万元。主债务人莲花集团位于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目前处于半停业状态。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意向购买者。
据了解,这家资产管理公司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而出让莲花集团的债权对其来说实属无奈。根据转让信息,不仅主债务人莲花集团处于半停业状态,连作为三名保证人之一的项城市化肥厂目前也处于半停业状态。
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转让只是对方委托交易中心发布相关信息,具体转让事宜由资产管理公司来负责,产权中心只把相关回馈信息告知资产管理公司,因此,对实质内容并不是很清楚。截至记者发稿,并未联系到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的相关工作人员。
莲花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莲花味精(600186)12540.94万股股权,占其股份总数的11.81%,目前仍为莲花味精的第一股东。
2007年3月16日,莲花味精(600186)发布股权冻结和质押情况公告称,第一大股东莲花集团因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借款纠纷,其所持有公司600万股国家股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从2004年4月27日至2007年4月18日;莲花集团与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中原信托质押莲花集团所持有公司847.5万股国家股;莲花集团因与中国农业银行浮梁县支行借款纠纷,其所持有公司450万股国家股被江西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莲花集团所持有的莲花味精12540万股股份已被悉数冻结和轮候冻结,冻结“队伍”已排至2008年。
“对莲花味精的股权基本已没有指望”,这也是信达转让莲花集团债权的原因。
没落莲花
据莲花味精相关公告显示,莲花集团主营业务为:副食品(不含棉、烟、茧)、保健品(不含药品)、皮革及制品、饲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另据此前公开资料,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属国家大型一类企业,是国务院确定的520家重点企业之一,资产总额53亿元。2000年实现销售收入25.3亿元,实现税利3.8亿元。莲花集团是全国最大的味精生产和出口基地。主导产品莲花牌味精已形成年产15万吨生产规模,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40%以上。2000年出口味精15000吨,创汇1700多万美元,远销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占国内味精出口总量的80%以上。“莲花”商标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莲花品牌价值34.98亿元,居中国当今最有价值品牌第19位。
不过这些辉煌都已成为过去。
现在的莲花集团负债累累,生产处于半瘫痪状态。知情人士表示,现在整个莲花集团可能只有几个生产方便面、矿泉水的分厂还在坚持着,但经营情况也不好;比较能拿得出手的应该是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但目前还全部处于冻结、轮候冻结状态,随时有被法院拍卖的风险。
不会影响莲花味精
莲花味精上市之初,莲花集团共持有莲花味精66.667%的股份,后来因为多次的债务抵偿,股权减至目前的11.81%。另一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也因为对莲花集团拥有的债权而取得莲花味精6.86%的股权,成为莲花味精的第四大股东。
针对此次债权转让一事,莲花味精证券部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主要是大股东和别人的债务纠纷,对上市公司不会有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另外,他坦言大股东债务纠纷比较多,但先通过债权转让进而取得公司11.81%的股份的可能性不大。“这部分股份已被冻结和轮候冻结,轮不到”,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