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印度对我反倾销调查案看中印经贸合作
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对我输印头孢三嗪钠发起反倾销调查。据海关统计,在涉案税号项下,2006年我对印出口2031万美元,涉案企业19家。2006年5月,印度商工部对中国出口车轮发起反倾销调查。印度HEELS INDIA和HINDALCO两家公司指责中国政府给予车轮企业高额补贴导致中国产品价格比印度产品低35-40%,中国产品的进口使他们失去了30-40%市场份额。从印度对我反倾销案例可以看出,中国产品在印度市场上已经遭遇印度国内同类产品的激烈竞争。印度有关方面认为,中国产品的进口严重影响了其国内产业发展和国内就业。印度《经济时报》报道,近年来大量廉价中国商品涌入印度,对制锁、装饰灯具、鞭炮、玻璃制品乃至纱丽服装等行业造成了一定冲击。同时,印度方面也高度关注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推进。印度国际经济关系研究委员会认为印度应加快与东盟的自贸协定谈判进程,一旦中国抢在印度之前与东盟建立自贸区,贸易转移效应将使印度的海产品、鱼类、软体动物及豆科蔬菜等产品受到严重影响。从长期来看,中国和东盟的自贸协定还将限制印度纺织品、人造棉、鞋类、长统橡胶靴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对东盟的出口。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引发的贸易转移效应将使印度成为亚洲受害最严重的国家。中国与印度同为快速发展中的大国,双边经贸合作与竞争并存。山东与印度在工业产品贸易和工程承包等方面具有合作潜力,但当前还受到双方经济发展阶段、技术差异化程度和发展资金等方面的制约。来自印度国内的报道和频频发生的反倾销调查案印证了中印发展过程中的竞争关系,值得我们注意。因此,在开展对印度合作过程中,山东应重点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切实把握对方亟待发展的领域。在项目及工程承包合作方面,可以把重点放在基础设施领域;在产品贸易方面,应立足于贸易的互补性,推动五金、IT硬件、化工等产品的出口,进口初级矿产品、贱金属等原料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