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在反倾销案中松口中国鞋企力争扭转终裁
已经拖了有一年之久的中国鞋企上诉欧盟反倾销一案,终于获得了欧盟的首次答复。
2007年10月28日,奥康等上诉欧盟反倾销鞋企代表律师团透露,欧盟一审法院已完成奥康等中国上诉鞋企提起的反倾销诉讼程序的第一轮答辩。上周,奥康集团、温州泰马、广东金履和新生港元等中国上诉鞋企已全部收到了欧盟一审法院转发的欧盟部长理事会和其他相关利害关系方的第一轮书面答复。
根据欧盟的反倾销司法程序,第一轮答辩程序结束后,随即启动的是第二轮答辩程序,时间为1年。在第二轮答辩过程中,中方将主要围绕第一轮答辩中被诉方提出的辩点进行抗辩,例如倾销计算的技术性问题,如何适用抽样调查程序等法律问题。由于欧盟允许单个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因此,上诉的中国鞋企如果能获得欧盟承认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鞋企就将在第二阶段的司法程序中实现突破。
反倾销措施使中国鞋企受冲击
2006年10月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面鞋靴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
实际上,自欧盟实施反倾销措施一年来,中国鞋类产品的出口受到较大冲击。根据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提供的数据,2007年1~6月,欧盟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的数量有所下降,比2006年同期下降了7.76%。其中,自中国进口0.86亿双,进口额为9.43亿美元,分别比2006年同期下降了26.37%和21.36%。
“因为16.5%的关税都压在欧洲经销商的身上,一个较大的意大利客户因此中断了与我们的合作,因为他们对价格的要求非常苛刻。”奥康宣传部的负责人解释说。
“结盟诉讼”创历史先河
2006年10月23日,奥康率先决定聘请律师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12月29日,奥康集团、温州泰马、广东金履和广东新生港元等中国鞋企将诉讼材料递交至欧盟一审法院。诉讼内容涉及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和修改16.5%的反倾销税率。
根据欧盟的法律,中国鞋企一旦提出申请,欧盟则必须受理。欧盟一审法院受理中国制鞋企业的诉讼请求后,将举行两轮答辩,时间约为2年。
“作为第一轮答辩,欧盟理事会就奥康等中国鞋企提起的诉讼逐一作出抗辩回复。但在第一轮答辩过程中,欧盟委员会并未作为利害关系方介入本次司法程序中,仅保留了口头抗辩的权利。”“中国鞋企应对外贸壁垒合作组织”法律顾问、代理律师蒲凌尘介绍,2007年4月,欧盟委员会曾作为利害关系方向欧盟一审法院提出介入请求,表示支持欧盟理事会;7月,欧洲鞋业协会和意大利17家制鞋企业等也提出请求,并介入司法程序。
对于鞋业的反倾销形势,奥康集团的媒体负责人表示,现在并没有什么有利变化,这将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而泰马鞋业的副总经理陈哲西透露,目前,泰马、奥康等4家企业已经提请欧盟议审法院提起诉讼,中期复审的目的已经达到,取消16.5%的反倾销税很可能取得成功。
上诉企业有望退税
种种迹象表明,“遏制”自中国进口的皮鞋数量被其他国家的皮鞋所替代。有中国鞋企表示,反倾销措施造成许多欧洲客户转向了巴基斯坦、印尼、印度和中国澳门等国家(地区)。还有媒体报道,奥地利业内人士通过分析欧盟实施该措施一年来的市场反应发现,价格低廉的鞋类进口并未因此减少。
业界有关人士认为,这是由于制鞋业是典型的“跳跃式”产业,主要依赖于劳动力和相关的低成本达到竞争的效益,因此欧盟为避免欧洲本土制鞋业受到冲击而实施的贸易保护措施并没有实际意义。
专家认为,反倾销等贸易壁垒还无法阻挡中欧鞋类产品的贸易,但肯定会给欧盟在中国的采购带来困难,欧盟的采购商也是坚决反对的。
“欧盟采购商坚决反对对中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欧盟鞋类贸易机构也一直在与欧盟政府协商,并建议取消对中国皮鞋采取贸易救济措施。这样做的结果与其初衷显然是背道而驰的,欧盟应该深刻反省。”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说。
但王振滔同时表示,在此之前,1200家中国涉案企业中,只有奥康、泰马、金履、新生港元和万邦鞋业等5家企业提起诉讼,就算奥康、泰马等中国鞋企打赢了官司,欧盟委员会免除和退还反倾销税的企业也仅仅是奥康、泰马等提起诉讼的企业,其他企业如果不起诉,将在2年期限内一直被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