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鞋企上诉欧盟首获回复
10月28日,从国内上诉欧盟反倾销鞋企聘请的律师团传来消息,欧盟一审法院已完成奥康等中国上诉鞋企提起的反倾销诉讼程序的第一轮答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周,奥康集团、温州泰马、广东金履和新生港元等中国上诉鞋企已经全部收到了欧盟一审法院转发的欧盟部长理事会和其他相关利益方的第一轮书面答复。面对即将开始的第二轮答辩,奥康等上诉鞋企表示将再战1年。
欧盟于去年10月7日实施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10月23日,奥康率先决定聘请律师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12月29日,奥康集团、温州泰马、广东金履和广东新生港元等鞋企将诉讼材料递交欧盟一审法院。欧盟一审法院受理中国制鞋企业的诉讼请求后,进行的将是双方的两轮答辩,总的时间为2年左右。
“作为第一轮答辩,欧盟理事会就中国鞋企提起的诉讼逐一做出了抗辩回复。但在第一轮答辩过程中,欧委会没有作为利益相关方介入本次司法程序中,仅保留了口头抗辩的权利。”中国鞋企应对外贸壁垒合作组织法律顾问、代理律师蒲凌尘介绍说。
今年4月,欧委会曾作为利益相关方向欧盟一审法院提出介入请求,表示支持欧盟理事会。随后的7月,欧洲鞋业协会和意大利17家制鞋企业等也提出请求并介入了司法程序。
根据欧盟的反倾销司法程序,第一轮答辩程序结束后,随即启动的是第二轮答辩程序,时间将是1年。在第二轮答辩过程中,中方将主要围绕第一轮答辩中被诉方提出的辩点进行抗辩,诸如倾销计算的技术性问题,如何适用抽样调查程序等法律问题。
据了解,欧盟反倾销措施实施1年来,对中国皮鞋业的产品出口产生了较大冲击。根据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提供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欧盟皮鞋反倾销产品进口数量与同期相比下降7.76%。其中,从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中国与越南进口下降明显,如从中国进口数量为0.86亿双,进口金额为9.43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6.37%和21.36%。
另有迹象表明,“遏制”来源于中国皮鞋出口的数量被其他国家的皮鞋所替代。有中国鞋企反映,反倾销措施造成许多欧洲客户转向了巴基斯坦、印尼、印度和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也有媒体报道,奥地利业内人士通过分析欧盟实施此措施后1年来的市场反应,发现价格低廉的鞋类进口并没有因此减少。
“如此结果与他们的初衷显然是背道而驰,欧盟应该深刻反省。”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表示,中国鞋企将极力争取在第二阶段的司法程序中实现突破。
业界有关人士表示,这是由于制鞋行业是典型的“跳跃式”产业,主要依赖于劳动力和相关的低成本达到竞争的效益,因此欧盟为避免欧洲本土制鞋工业受到冲击而实施的这些所谓的贸易保护措施并没有实际意义。
●相关链接:中国上诉鞋企主要起诉内容
中国产品进入欧盟对其国内消费者、进口商、欧盟内转移到国外的生产者利益的影响,调查的依据和数据未公开,缺乏透明化。整个调查程序中,欧委会没有向奥康、泰马或其他任何非抽样企业做过关于“不审核市场经济地位”的书面解释,这让企业不知所措。
《欧盟反倾销条例》中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和关于抽样的条款之间衔接不太完善。其中关于抽样的第十七条规定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条款。根据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第二条规定,要求对每一家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都要做出审核。但事实上欧盟只抽取10家既做倾销调查又做市场经济地位调查。对此,中国企业需要一个明晰的解释。
反倾销执行中,对于损害认定欧盟甚至不完全按照法律规定。审核损害的因果关系、损害的数据计算、采取的幅度、基础和所取得的数据让企业无法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