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在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第二大股东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公司接公司第二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机电)《回复函》:太平洋机电于2007年11月2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太平洋机电诉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有限公司、广州市赛清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违约一案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状”,太平洋机电准备积极应诉。
除以上第二段所述内容及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详见2007年4月30日和2007年5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一个月之内,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股权转让一案的进展情况公司将继续予以关注,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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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纺织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