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商投资指导目录:我国将谨慎开放战略性行业
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向外资开放,我国的态度是“谨慎”。这一态度在昨日出炉的2007修订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中,得到了明确的阐释。
新《目录》将这种“谨慎”,解释为适当调整相关条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与2004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目录》取消了对“煤炭及伴生资源勘探、开发”的鼓励,并对煤层气勘探、开发增加了“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去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曾明确指出,对煤炭、石油石化等七大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要保持绝对控制力。
此外,新《目录》还体现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同时,增加了“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并减少了相关领域原限制类和禁止类的条目。
中国WTO研究会理事陈泰锋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国内各个行业发展增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更新速度将逐渐加快。另外,视行业的开放程度,外商投资产业指导中的鼓励目录也会增加。(作者:赵艳红 任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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