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化纤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证券简称:S仪化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07-05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认真贯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以及江苏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7]104号)有关文件精神,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审视了自身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从严遵守相关监管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安排,现将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和自查整改情况
1、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情况
(1)2007年5月16日,本公司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国证监会及江苏证监局关于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并向江苏证监局上报了《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同时本公司成立了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监事会主席、总会计师及相关部门主任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工作,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参加工作,确保了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2)自2007年5月17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来,本公司通过严格对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100项内容,按照时间点开展内部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并提出整改计划。2007年7月26日拟写完成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3)2007年7月27日,本公司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提交本公司董事和江苏证监局审阅。
(4)在江苏证监局表示审阅无异议后,本公司于2007年9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5)2007年9月17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同时本公司还以海外监管公告的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同步发布了该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6)2007年9月17日至10月12日,本公司在专门设立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上,听取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的评价和整改建议。
(7)2007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出具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8)2007年11月5日,江苏证监局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的监管意见函》(苏证监函[2007]316号)。
2、自查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江苏证监局关于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自查100项具体要求,经自查,本公司自境内外上市以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司运作,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状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但本公司清醒地认识到,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仍存在几个有待改进的问题:1、本公司《公司章程》还没有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2、需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决策效率;3、限于企业体制等原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三项问题,本公司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确定了整改时间和具体责任人,目前按时间进度正在办理之中。
整改项目 |
整改落实时间 |
落实责任人 |
目前落实情况 |
修改完善《公司章程》 |
待《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修改后 |
董事会秘书吴朝阳先生 |
已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与《公司章程》的不同点列出,正等待《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修改 |
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决策效率 |
2007年12月底前 |
董事会秘书吴朝阳先生 |
已重新细化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边界 |
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
2007年12月底前 |
人力资源部主任朱正建先生 |
正推进人员竞争竞聘,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市场化的用工分配机制 |
二、江苏证监局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江苏证监局专项检查,指出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章程》还没有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完善。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由于本公司作为境外和境内两地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是依据《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制订,经询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必备条款》仍有效,境外上市公司若修改《公司章程》,如遇《必备条款》与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矛盾之处仍需遵循《必备条款》。因此,本公司拟于《必备条款》修订完善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本公司在等待《必备条款》修订完善的同时,积极准备《公司章程》的修改工作,目前已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与《公司章程》的不同点列出,一旦时机成熟,将及时完善此项修订工作。
(2)公司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门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尽快制定。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本公司虽然没有专门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但在《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规定了经理层的任免、职责和权限、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等有关事项。在收到江苏证监局的监管意见函后,本公司立即着手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定《总经理工作细则》。在完成内部送审、律师审阅等工作后,将提交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价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本公司在公司透明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公司治理方面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今后本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公众评议情况
在2007年9月17日至10月12日期间,本公司通过设立的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件和网络平台,广泛听取和收集广大投资者、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期间投资者就本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提出了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和一些建设性意见,并对公司治理给予了肯定,但未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建议和意见。
五、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总体成效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本公司严格对照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治理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检视和分析,发现了几个尚待改进的问题。本公司积极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跟进落实整改措施,基本完成了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各项安排。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本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审视了自身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规范程度和公平度、信息披露及时性和透明度、财务会计准则和监管机构规定遵守程度、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等,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本公司公司治理水平。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简称:S仪化证券代码:600871编号:临2007-054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七年十一月八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1、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2、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