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10月我国工业用缝纫机出口显著增长
据海关统计,2007年1~10月我国出口工业用缝纫机206.5万台,价值3.9亿美元,比2006年同期(下同)分别增长14%和41.2%。出口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出口以一般贸易方式为主。1~10月,一般贸易出口152.5万台,增长18.1%,占出口总量的73.8%;加工贸易出口51万台,增长6.6%。
二、主要出口至东盟、中国香港和印度等市场。1~10月,出口东盟37.4万台,增长5.2%,占同期出口总量的18.1%;中国香港15万台,增长18.8%;印度14.7万台,增长2.2倍。对上述3个市场合计出口67.1万台,占同期出口总量的32.5%。
三、出口以非自动工业缝纫机为主,自动工业缝纫机出口增长迅速。1~10月,出口非自动缝纫机110.5万台,下降8.7%,占出口总量的53.5%;自动工业缝纫机96万台,增长59.7%。
通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缝制机械行业已经形成规模,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价格竞争优势明显,深受国际市场青睐。加上国家对缝制设备出口实行全额退税制度,刺激了企业的出口积极性。尽管2007年以来我国工业缝纫机出口虽然显著增长,但存在问题值得注意:
一、出口产品附加值较低,产品升级势在必行。1~10月,我国工业用缝纫机出口均价仅186.8美元/台,而同期的进口平均价格为1293美元/台,相当于同期出口均价的5.9倍,这表明我国缝制机械工业在产品设计、产品质量等方面仍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国内关键零附件的配套能力不足。缝纫机针、旋梭是生产缝纫机的关键零部件,对精密度的要求非常高,国内生产此类部件的企业较少,大部分仍依赖进口。据统计,1~10月我国进口缝纫机针134.4万美元,增长1.6倍;进口旋梭415.4万美元,增长56.3%。
三、出口产品缺少自有专利,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由于国内缝纫机生产企业自主研发新产品的能力不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非常有限,产品简单模仿国外产品,容易引发知识产权纠纷,2007年初日本缝制工业会就提出我国内地129家企业涉嫌侵犯该国有关知识产权,给我国缝制设备行业带来很大影响。
为此,国内企业应尽快建立自主创新的产品研发体系,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专利技术上下功夫,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同时国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行联合重组,提升行业整体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