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关于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于11月8日、9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截至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咨询本公司主要股东,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11月8日、9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股价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咨询本公司主要股东,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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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